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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章 李红英的野心(第1页)

方志远在厕所外面,抱住了杜艺南,亲了好几口,赶紧跑掉了。

难道这两个人处对象了?

洛静妍如是想。

桃花大队,李红英在谋划一件事情,她想嫁到隔壁的胜利大队。

因为她身上的空间掠夺系统,想要夺走女主的空间,必须经过一些繁琐的手段。

需要把女主的血液和自己的血液进行五次的融合,女主身上的空间就能转移到她的身上。

每次只要她把女主的血液涂抹在自己身上流血的地方,使女主的血液流入自己身体里,两次之间的间隔时间最少为七天。

也就是说,她想得到女主的空间,最短需要二十九天的时间,也是最理想化的时间。

她从书里得知,这女主很聪明很狡猾,想得到她的血液并不容易,明抢肯定不行,只能先跟女主打好关系,做好姐妹,在取得对方的信任之后,再实施抢夺空间的行动。

她在桃花大队不方便老是往胜利大队跑,也容易引起女主怀疑,倒不如,她直接嫁到那里,找机会和女主接触就容易多了。

至于要嫁给什么人,她想到了书中的男主。

男主是胜利大队的一个狗崽子,从小家里成份不好,人却很聪明,有手段,后来凭借自己的手腕在商界打出了一片天地,还为女主的事业成功助了不少力。

这样的优质男人,谁不想要呢。

所以,不止女主的空间她要抢,女主的男人她也要抢。

原书里,男女主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月后,那天女主作为下乡知青第一天来到这里,由于天气太冷,村里派男主和另一个年轻人去公社接来的四个知青。

因为男主长得太帅气,加上女主知道男主以后会有大作为,女主在刚见到男主时,就主动跟男主说话,不仅让男主帮她搬行李,还主动坐到了男主的身边,悄摸摸给男主递糖吃。

后来女主在黑市卖货的时候,被公安追查,幸亏男主也在,男主帮她引开公安,成功帮她脱了险。

如此一来,女主得以更进一步接近男主,借口知青点太挤搬去了男主家里,增加和男主的相处机会。

男主母亲和妹妹一开始都不怎么喜欢女主,后来不知道女主用了什么办法,让母女俩接受了她,慢慢的男主也接受了女主,并爱上了女主,对女主言听计从,极尽宠爱,可是他们却没有孩子,原因是女主害怕生孩子疼,不想要孩子。

然而,男主的结局却很不好,由于男主对女主百依百顺,在女主的要求下,把他自己打拼的事业全部给了女主,心甘情愿做了女主的下属,扶持女主。

后来女主被对家派人刺杀,男主为了救她,替她挡住了子弹,牺牲了自己。

男主的妹妹早就在女主的设计下,为了帮女主开拓事业,沦为了一些大佬的玩物,而她至始至终都认为自己是在帮助自己的哥哥打拼事业。

她哥哥死后,她被大佬玩腻抛弃,去投奔女主,女主以为她没了用处,让她染上了毒瘾,不久就油尽灯枯了。

男主的母亲死的更早,在女主和男主相爱之后,她就没了作用,跟着男女主进城后,女主想起在乡下时,她阻拦自己接近男主,设计她死于一场车祸。

这本书里的最大赢家就是女主,凡是和女主交好的人,都成为了女主事业展的垫脚石,女主靠着心狠手辣,六亲不认,一直都是那个屹立在顶峰而不败的人。

这一世,她李红英要改写这本书,取代女主,成为书里真正的女主角,拥有无比成功的事业,掌握无人能比拟的财富,受众人仰望。……

这一世,她李红英要改写这本书,取代女主,成为书里真正的女主角,拥有无比成功的事业,掌握无人能比拟的财富,受众人仰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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