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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 决斗(第2页)

“因为你已经把他弟弟杀了。”

张哲翰一愣:“他……是藏兵洞那小子的哥哥?”

安娜点了点头:“他们都是共祭会会监富兰克林的儿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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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克星顿的角斗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角斗场,而是一家以“角斗场”命名的橄榄球场。

没有比赛的时候,这里空无一人,什么灯都没有,在“月亮”光的照射下,昏暗而空寂。

约翰已经在球场中心等着,带着两个公证人。

张哲翰没想到,幻界这么先进的地方,竟然还有允许决斗的法律存在。

欧6上最早的决斗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,中世纪出现了百余年的“司法决斗”,近代的所谓“荣誉决斗”则起源于中世纪末期的意大利,据说是中世纪骑士精神的一种延续与扬。

“我看还是不要打了,你不是我的对手。”张哲翰有意激怒对手。

不过他有一半说的是实话,因为他已经知道约翰是谁,是什么系,而约翰并不知道他就是那个两次打败他的人。

“别废话,拿出你的武器!”约翰骄傲地说道,果然中招。

张哲翰让安娜退后,附在她耳边悄悄说:“放心吧,我会留他一命的。”

约翰见状,怒不可遏:“来吧!磨蹭什么?”

前戏做足,张哲翰现出蜻蛉切。

自从换了身份,他打定主意不到万不得已不再使用霸王枪和鱼肠剑,那已经是“张翰”和“张哲翰”的标志,无论怎么变脸,这两件武器一出,百分之百会被人认出来。

公证人啰啰嗦嗦宣读决斗规则,宣布决斗开始。

约翰怒喝一声,挥刀向前冲来。

还没等他靠近,6米多长的蜻蛉切已迫近,一招大漠孤烟直奔面门。

约翰赶忙回刀格挡,两人战在一起。

第一次使用这么长的枪,张哲翰还有些不适应,不过几招下来就得心应手了。

除了重量和长度之外,蜻蛉切和霸王枪最大的不同是枪杆的韧性,蜻蛉切没有霸王枪重,却弹性十足,使枪尖更加变幻莫测。

虽然同为山弥境,但高家枪法明显要优于西洋刀法,一寸长一寸强,以长欺短,以快打慢,约翰也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。

最要命的是,蜻蛉切自带“吸髓”功能,只要武器一接触,就能吸取对手体力补充持枪者。

所以张哲翰越打越精神,约翰越打越颓废。

既然是稳操胜券,那就拿他练练枪吧,正好也习惯习惯蜻蛉切。

张哲翰把高家枪法从头到尾使了一遍,从第一招大漠孤烟到最后一招回马枪,杀得约翰满头大汗。

高家枪法枪势连绵,加之蜻蛉切的变幻莫测,约翰根本就找不到机会蓄力招。

明明知道下一招是什么,却还是左支右绌,毫无办法。

安娜也是第一次见张哲翰使用新枪,看着长长的蜻蛉切在空中划出好看的弧线,兴奋得一会儿鼓掌,一会儿尖叫。

第二遍高家枪法打完,张哲翰突然变招,金鸡乱啄、踏雪寻梅、雨散寒芒连续使出,约翰瞬间感觉一大片枪尖寒光闪闪,覆盖而来,慌忙舞出一片刀花护住全身,一时间叮叮当当的撞击声不绝于耳。

张哲翰玩得有点腻了,举起长枪,枭雄盖世、伏虎式、三花聚顶接连攻出,6米多长的刚韧枪杆幻化出一片弧光,连续向下劈砸。

约翰别无他法,只好像藤原纪香一样,双手举刀奋力上挡。

“当!当!当!”

蜻蛉切枪杆的弹性使劈砸的度和频率比霸王枪快了许多。

约翰双臂哆嗦,虎口被震出鲜血,两脚陷入橄榄球场的草坪里。

“当!当!当!当!”

张哲翰得势不饶人,就像铁匠打铁一样,挥枪如锤,连续向下猛砸。

约翰勉力抵挡,口吐鲜血,双脚随着一声声巨响,被一寸寸打入地面。

约翰咬紧牙关,就是不求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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