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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章 天马和狮鹫(第2页)

“莽荒山脉绵延十万里,里面肯定居住着不少凶兽!”吕易眼睛一亮。

莽荒山脉一副原始面貌,颇有洪荒气息,里面毒虫猛兽众多,就连永宁府境内的妖怪都不愿意到里面居住。

哆啦a梦提醒道:“记住,不要只取太强凶兽的基因,也要弄一些弱点的凶兽基因,因为凶兽越强,越难繁殖,生长越慢,这是自然界的定理。”

“放心,太强的凶兽我也不敢招惹。”

说完吕易便向莽荒山脉飞去。

之前上任府城隍时,吕易就带着肥鲶鱼它们从莽荒山脉上空飞过。

但当时在千米以上的高空,根本不曾细查。

进入莽荒山脉后,到处是粗大的树木藤脉,有的树木要十几个人合抱起来才能围的过来。

更有那几百米高的庞然大树,枝繁叶茂,覆盖十几亩地,下面黑压压一片,不见天日。

前方不远处还有一团团五颜六色的云雾,气味如同一股醉酒后呕吐出来食物残渣的味道,稍稍一闻就头晕目眩。

那些云雾都是五色瘴气,剧毒无比,凡人闻了立刻会中毒而死。

这时,天空有一只巨大雄鹰在盘旋,长得十分凶猛,浑身通黄,好像是黄金浇铸而成。

金色大鹰飞行了一段时间后,突然俯冲向一座山岭。

随后又冲天而起,利爪中已经多了一只猎物,向着远处的一片山崖飞去。

吕易看的分明,那雄鹰爪下的是一只房屋大小的蛮牛。

“乖乖,这只鹰恐怕体内含有一丝金翅大鹏的血脉,不然不会如此强大。”

吕易有些感慨,万物有走兽飞禽,走兽以麒麟为之长,飞禽以凤凰为之长,那凤凰又得交合之气,育生孔雀、金翅大鹏。

这里的凤凰可不是普通的凤凰,而是世间第一只始祖凤凰,与洪荒祖龙地位相当。

眼前的大鹰估计是返祖,拥有的金鹏大鹏血脉极其微弱,但也非同小可,实力堪比度过二次天劫的修士,真打起来吕易这个分身也要折在莽荒山脉。

找了半天,吕易终于现前方一只猛禽,有五米大小,身上的羽毛犹如精钢一般,流动着金属般的光泽,还有密密麻麻的电弧缠绕在上面。

“闪电鸟!”

吕易很快就认出了眼前猛禽的身份。

闪电鸟也算是一只常见的凶兽,飞行度如同闪电一般极,天生拥有雷电之力,依靠雷电捕杀猎物。

成年闪电鸟有着化神期的修为,一些变种闪电鸟甚至拥有返虚期的修为。

眼前的闪电鸟刚刚成年不久,有着化神中期的修为。

但是就算是化神后期的修士,也打不过眼前的闪电鸟,会被它的极和雷电生生拖死。

吕易隐匿身形悄悄向前摸去,但是闪电鸟十分警觉,很快就现了异样,一道巨大的雷电出,朝着他的位置打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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