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红英一听里正说自己孩子不好,立马像护食的大公鸡,叉着腰指着里正的鼻头骂:
“说谁坏种呢,我家孩子才不是坏种,我看这两个才是坏种,把你们迷得团团转,怕不是狐狸精转世。”
她指着的方向,赫然就是沈南三娃姐弟俩。
里正看到如此胡搅蛮缠的霍红英,也不跟她废话,直接开口道:“经查明,沈建仁、沈建霍连续伤害刘金莲,沈月,以及我在内的七人。
将村民商讨,决定让你们一家搬出靠山村,如有异议,请去县衙报官,我沈铁柱二话不说立马奉陪。”
“什、什么,你们不能赶我们走,我们是靠山村的村民,我们的户籍还在这里。”霍红英不敢置信的看着里正,不敢相信他竟然真的要把他们一家赶走。
“你们走不走,不走我立马套车去县太爷那里告他二人的罪行,说到做到。”
“沈铁柱,你以权谋私,你没有权利赶我们走。”
“谁说没有权利了,你莫忘了,凡犯法乱纪,祸及宗族之人,里正有权将其捆送官府,也可将其逐出村落,更甚者,我还可以将其打死、吊死、或者淹死。”
里正每多说一句,霍红英的脸就白一分。
是啊,安逸日子过多了,她都忘记里正终究是官,和他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是不一样的,只要在他的权力范围之内,别说将他们赶走,就算是弄死一个人,也是被律例允许的。
惹恼里正,她到底是怎么想的。
沈大壮方才在睡觉,这会听到院子里的声音已经彻底清醒,但他害怕,不敢直面里正,所以一直贴在门后偷听,根本没胆子出去。
在燕国,里正位同族长,尤其是在他们这种大村子,里正拥有极大的权利,只要证据确凿,别说可以驱赶他们,就算是把他们的房契地契扣下,也是可以的。
有句话是这样说的,宁惹十官差,不惹一里正(我改的),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
越是在这种传统宗法制社会里,越不能挑战其领导者的权威。
扯远了,绕回来。
霍红英此时已经不像刚才那样嚣张,却仍然心存侥幸,觉得一向公正严明的里正不会这么心狠,于是恳求道:“里正,您好歹是里正,怎么忍心把我们赶出去,我们走了,爹娘怎么办!”
“怎么办,要不你们一起接走呗,反正你们平时不都住在镇上,干脆把老两口接走。”
霍红英闻言一噎,心里自然是不愿意侍奉两个老人。
里正一看她的样子,就知道她心中所想,挥挥手,下了最后通牒:“你们走不走,不走我让人把老两口的东西一并收拾,你们正好一起接过去。”
果然,里正的话就像是一记重锤,敲在了霍红英的心头,她仿佛下定了决心,立马转身回屋子收拾东西。
里正说的没错,前段时间他们在镇上做工,二老还出钱给他们租了一座小宅子,并付了一年租金。
现在他们两人有工钱,暂时足够一家四口的开支,所以其实搬走也没什么影响,至于房契,她不相信里正会真的私吞,毕竟人都是自私的,村民肯定不会同意他一人私吞。
想到这里,霍红英心里稍稍舒服一点。
里正看她进屋收拾东西,朝旁边站着的沈南招了招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