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窦芍药没有妹妹窦红英的皮肤那么细嫩、润滑,也没有她那种江南女子般的温婉柔情,但她身上却多了份自信潇洒,英姿飒爽,眉宇间那股英气,更是彰显出一股青春恣意的力量,具有一种古典的震撼之美。
不要说二婶余巧珍,就是扈红和金美丽见了,也差点惊掉下巴,嫉妒得不要不要的。
窦芍药的大学生活十分充足、丰富,除了认真学习,除了在食堂打工,其他时间她都在学生会忙碌,她的身影快活得像个小燕子,声音爽朗的像黄鹂。
大二上半年,窦芍药经过几轮竞选,成功当选学生会生活部长。一年后,她晋升为学生会副主席兼宣传部长。
当然,窦芍药之所以作为一个深山沟里来的“丑小鸭”,成功竞选成功,其中不乏东方林业大学博士生导师马教授的推荐,也得力于一名男性同学的大力“助攻”。
这名同学是窦芍药众多爱慕者中的一员,叫马志军。
他是窦芍药的同学,却不在一个班级。
马志军家也是率宾县的,他父亲在财政局工作,母亲是一家大型私企的会计,家庭条件相当好。
马志军是个标准的男人形象,身材挺拔,个子高高,不胖不瘦,浓眉,阔鼻,嘴巴稍大,嘴唇有点厚,用现在时髦的说法就是,长着一张性感十足的嘴巴。
窦芍药刚到大学,并没引起马志军的注意。那时她对校园还比较陌生,除了学习,就是在食堂打工,生活极其简单、规律,每天就是三点一线,宿舍——班级——食堂。
单调而枯燥。
入学军训后不久,学校举办秋季运动会。
马志军是个篮球高手,专职大前锋,球感好,善突破,尤其他干拔跳投是他的看家本领。他突然刹车,就地干拔投篮的动作,十分舒展潇洒,透着一股说不上来的魅力。
凭着篮球场上的表现,马志军收获了不少小迷妹。只要他们球队打比赛,篮球场上的女生总比男生多,只要他投进一个球,女生们都要惊呼鼓掌。
那场篮球决赛,恰好是窦芍药班级与马志军班级展开,窦芍药他们全班出动,为班级男篮鼓劲加油。
比赛过程紧张激烈,马志军成为决定比赛结果的关键人物,他精准的投篮和潇洒的动作,都把对手班级女生吸引了,为他加油鼓劲。
窦芍药却没“反水”,她只关心自己班级球队的胜负,虽觉得马志军的突破非常犀利,投篮动作也潇洒,但她压根就不关心他。
比赛结果可想而知,马志军他们夺冠。
轮到万米长跑时,窦芍药一炮打红,夺得女子组冠军。而她在跑道上一骑绝尘的表现,吸引了马志军的注意。
但那时,马志军只是为她出众的身体素质和长的耐力而折服,他是学生会的体育部长,就想把她招进学生会,想让她将来代表学校参加全省大学生运动会,摘金夺银。
可是他却碰了一鼻子灰。
窦芍药根本就对参加学校运动队不感兴趣。她无意在这方面出彩,她要好好学习,要安心打工,要攒钱买照相机。
马志军自我感觉特别良好,加之身边总有女同学献殷勤,示爱,他就有些自信心爆棚。
可他却在窦芍药面前碰了钉子,让他万万没想到。
这个又矮又瘦又黑的女老乡,竟然不给自己面子,让自己吃了个卷沿饼,让马志军的自信心受到打击。
男人骨子里不服输的天性,让马志军对窦芍药产生了一种制服和驾驭的欲望。他开始主动接近窦芍药。
而窦芍药情窦未开,只想着打工赚钱买相机的事情,就懒得理他。
她越是这样对待马志军,越激起了马志军的兴趣,他越要走进这个高傲的、目不斜视的,甚至有些“丑”的女孩子的内心世界。
何况,窦芍药身上散出一股独特的气息,是马志军从未体验过的,这股山野的气息,淳朴、豪放、率真、执拗,甚至带有一种野马一般的烈性。
窦芍药身上的这些独特的品质,是城里长大的孩子绝不会体验到的,犹如一股清泉,在马志军心里激荡回旋。因此就具有一种独特的魅力!
窦芍药去食堂打工,马志军也跟着去打工。
其实按他家优渥的条件,他大可不必去食堂刷完洗盘子,尤其那油腻腻的抹布,他看着都心尖打颤,直反胃,更不用说用手去接触了。
窦芍药见他这样,就讥讽他,“你家不缺钱,干嘛要这样糟践自己,看你这种公子哥的劲儿,在家恐怕连抹布都没摸过吧?”
马志军不以为然,忍着心里的恶心,抓起抹布擦饭桌上的菜汤。
“别瞧不起人,既然你能闻得了这种泔水味,我一个男子汉,也不差啥!”
马志军凑过去,跟她一起擦桌子。
窦芍药怕烫似的,连忙躲开他。
她去另一个饭桌收拾残羹剩饭。
马志军抿嘴一笑,跟过去,帮她擦桌子。
“烦不烦啊?”窦芍药瞪他一眼,哈腰去拎泔水桶。
“我来,我来!”马志军颠颠跑过去,拎起满满的泔水桶。
“没劲!”
窦芍药没搭理他,去擦旁边的餐桌。
她不傻,知道马志军如此地放低身段,来跟自己干这种又累又脏的活儿,是为了接近自己。
但她心里却没有任何的感动,相反,她有点瞧不起他。
这种男孩子太过油腻,又没有底线,甚至丧失了尊严。
没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