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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1章 天价索赔3000+(第1页)

季然忙开口:“林先生,林太太,你们消消火,我们律所对面就有一家清吧,鲜榨橙汁很好喝,很清爽,我让叶助理去帮你们二位买回来喝。”

林突手插在裤子口袋里,冷哼一声,“我缺他们尹家那几个臭钱吗?我告诉你们,我不要钱,不要赔偿。我的诉求很简单,只有三点——”

“第一,我要让一航改回林姓,跟我们姓林,绝对不能让他再认贼作父!”

“第二,我们不蒸馒头争口气,必须要追究尹家那夫妻俩的责任,我不管他是民法刑法宪法还是行政法什么法的,总之我是不可能放过他们的!”

“第三,我要让法院判决,断绝尹家夫妻与我儿子的父子关系和母子关系。像他们这种绑架别人孩子的人,不配被叫做父亲和母亲!他们不配!!!”

林突呼哧呼哧地喘息着,捂着胸口,明显气得不轻。

他边儿上。

叶凝雨皱着眉头,但是她说话委婉些,没有林突那么重,“薛律师,季助理还有叶助理,可怜天下父母心呐。我们夫妻俩已经和自己儿子骨肉分离十几年了。一航的童年,一航第一次上学,第一次开家长会,参加小升初考试,参加中考,甚至是高中分文理科班,还有他高中交往一年后带回家的女朋友,我们都没有经历过,都错过了。”

叶凝雨苦笑一声,掏出手帕抹了下眼角。

眼眶,已经红了。

她顿了顿,为难地看了一眼叶俏,“对不起啊小姑娘,刚才我对你说的话可能有些重了,请你不要放在心上,但是……”叶凝雨话锋一转,大概是看在和叶俏都姓叶的份上,她没有多为难叶俏,只是就事论事,“为人父母的,总不能说自己的孩子被拐卖了十几年,只因为孩子过得锦衣玉食,就不让我们继续追究犯罪之人的法律责任吧。”

林突跟着帮腔,“是啊,按照这小姑娘的意思,买孩子的人是穷人,那就该追究刑事责任,买孩子的人是富人,那就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了。怎么着,闹了半天,这刑法它还看人下菜碟?还嫌贫爱富啊?”

林突是商人。

整天在谈判桌上指点江山的风云人物,谈的都是几百上千万的大案子,大投资。

一旦拉开架子,说话一针见血,句句带刺,绝对不是叶俏这么个初出茅庐的小姑娘能应对的。

这时候,边儿上的薛深看戏那个林突和叶凝雨,“不好意思,二位,失陪一会儿。”

“季然,帮林先生和叶女士换一杯新茶。”

“是。”季然应了一声。

叶凝雨听到薛深对她的称呼是“叶女士”而不是“林太太”,若有所思地看了薛深一眼。

“叶俏,跟我出来一下。”薛深吩咐了一句。

……

从会议室出来。

找了个安静无人,能说话的地方,薛深问叶俏:“感受到理论和实践的差距了吗?”

叶俏点点头,“对不起,薛律师,是我夜郎自大了。”她虽然嘴上不说,但是心里,是有名校光环和名校毕业生的包袱在的,想到这里叶俏又有点委屈,“可是薛律师,我是真的为林先生和林太太他们俩好。”

薛深:“你倒说说,你是怎么为他们俩好的?”

叶俏说:“先,这个案子生在十几年前,即使尹一航的养父母承认孩子是买来的,可是很多证据已经灭失了,只有言词证据是不足以定罪的,而且,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量刑并不重,已经过追诉时效了,根本没有办法追究。”

“然后呢?”薛深习惯性地拿出根烟,看到叶俏在身边,就没点烟,而是把烟捏在手里,转笔一样地转着烟,等着叶俏的回答。

叶俏又说:“其次,林家夫妻明摆着是想争口气,想让害得他们骨肉分离的罪魁祸,丢了钱又丢面子,他们很有可能想索要大额的民事赔偿,大额的民事赔偿……民法上是不支持的。”法律上不支持,意味着案子大概率要败诉,叶俏耍了小聪明,觉得薛深从前接过的案子从无败绩,如果因为她而输了官司,那薛深脸上挂不住,对她这个助理也肯定不会有好脸,所以,叶俏想的是,只要这个案子私了,不起诉,就不会败诉了。

薛深轻轻地笑了一声,“怕我败诉,所以想把这个案子拒之门外?”

叶俏没说话。

但是,眼神里流露出一抹明显的心虚。

“瞎胡闹。”薛深的语气一下子严厉了起来,“你这么做,和医生怕手术失败,就把重症病人拒之门外,不让进手术室,不给手术,又有什么区别?”

叶俏欲言又止,“那不一样啊,薛律师,天底下又不止你一个律师,哪怕你不接这个案子,那也有别的律师会想方设法地要接,这和重症病人不抢救马上就要死去了,是两码事,一码归一码,这不能相提并论的。”

“是,天底下不止我一个律师。但是,我已经在律师委托书上签了字,那么至少在林突主动毁约前,我就是尹一航案唯一的律师。”薛深面不改色,语气平静地说道:“你这么做,是不是很没有契约精神?”

他知道叶俏没什么坏心思,并且是个聪明人,只是她这小聪明,全都用来揣度上司的心理,却根本没用在该用的地方。

作为一个律师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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