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跃依稀记得这本黄帝内经不是自己的,只记得幼年时在一个寡言少语的老仆辅佐下读书习字,老仆对岐黄之术颇感兴趣,那本黄帝内经正是他留下来的。
大概是八岁那年,老仆带着自己逃难时被追兵射成重伤,后来没熬过去,撒手人寰,李跃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就成了孑然一身,几乎饿死,后来遇到了崔瑾,被他背回了黑云山,捡了一条命。
所以李跃跟崔瑾更亲密一些。
“略通皮毛而已。”李跃谦虚道。
“救死扶伤亦是大道,山上缺的就是大夫,三弟大有可为。”崔瑾没看出什么,其他人更不可能看出什么。
李跃放下心来,想要活下去,先要完美的融入自己的角色,先适应当前环境,再适应这个时代。
孟开也来过两次,不过不是来看病的,而是来切磋的,“治病不过是小道,武艺才是立身之本,三弟切不可荒废了!”
一边说,一边挥刀砍来。
崔瑾的剑法静若处子、动如脱兔,极为潇洒,但孟开的刀法毫无花哨,直来直去,每一刀下去都有一股与敌偕亡的气势,加上他远常人的力量,往往一两刀之间,就能要了别人的命。
能看得出这套刀法极适合战场,而孟开也非常有猛将的潜质。
尽管穿着铁甲和头盔,但刀锋贴着头顶呼啸而过时,依旧让人惊出了一身冷汗。
李跃不敢硬抗,以躲闪为主,偶尔刺出一刀,都是力求精准,攻其要害,逼他不得不回防。
十几个回合下来,李跃气喘吁吁,孟开眼中的战意却越隆重,仿佛一头被挑起野性的猛兽。
“锵”的一声,李跃手中的刀被孟开磕飞。
到底是孟开的巨力占了优势。
“三弟何以大不如前?”孟开满脸不悦。
以前能斗到五六十回合,现在十几个回合就完事了。
“小弟在季家堡受了拷打,身体一直未恢复。”李跃找了个不是理由的理由。
其实这具身体的主人,已经死在拷打之中……
一提起季家堡,孟开脸上青筋暴起,左脸的伤疤仿佛一张裂开的怪口,说不出的狰狞和凶恶,“他日必将季家堡鸡犬不留,为三弟报仇雪恨!”
“多谢兄长。”看他的样子绝不是说说就算了,李跃心中一半是感动,另一半则说不出是什么滋味。
冤有头债有主,季家堡上下几千号人,鸡犬不留的代价太大了。
不过这或许正是这个时代的规则,现在讨论这些没有意义,攻打季家堡不知道要等到哪天。
季家堡不是泥捏的,山上的头领也意见不一。
孟开郑重其事道:“这段时日你好生休息,莫要操劳,把身子骨养回来,我们兄弟三人好做大事!”
有他的话,李跃不敢偷懒,有伤在身的借口能用一次,不能每次都拿出来用。
打铁还需自身硬,这年头不会砍人,只怕也活不下去。
闲来无事,李跃凭着记忆练习刀法,又找来伤兵对练。
所谓武艺,无非积累经验打熬力气,适应厮杀。
李跃拿出自己当年高考时的狠劲,玩命训练,想要在这世道里活下来,玩命是必然的。
潜意识中,总有一种巨大的不安全感,这黑云山上到处都是坑,而孟开的实力显然支撑不起他的野心,危机说来就来。
身体原主本来就有一定基础,悉心训练,很快就恢复的七七八八。
孟开也非常照顾,隔上一天,就送来马肉、粮食,吃得好,身体恢复的也快,还比以前健壮不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