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!”
大家一致赞同,为了潘文斌的终身大事,大家也是操碎了心。
饭后,潘文斌和四个半大孩子率先出,去了后山那边,那边山上和小溪边经常长着很多漂亮的野花,五颜六色的,很适合用来编花环。
严为民和郑秀秀则是先洗碗收拾家里,稍后再出去摘野百合,那种花是有枝的,可以当做捧花送。
另一边,何家智观察了两,现队里风平浪静,严家既不找鸡,也不满队的骂人,他有些纳闷。严家人这是在憋什么大招吗?
但是这鸡既要吃东西,还会打鸣和拉屎,他这两都是把鸡的嘴巴绑着,偷偷藏在他房间里的。这两都没给它们吃什么东西,感觉它们要饿瘦了,而且还会拉屎,搞的脏兮兮的恶心死了。
他不想再等了,他马上就把鸡吃了,毁尸灭迹。反正都两没找到他这里来了,总不可能今他一吃鸡就找过来了吧?
等他把鸡毛和鸡骨头一埋,看谁能找到他身上!
有时候人总是会毒奶自己,但是自己却不知情。
何家智比严为民还大几岁,但是至今还是个单身汉,因为他脾气太暴躁了,跟谁说话都像是要打人一样。
年轻的时候相亲就吓走过不少姑娘,但是这破脾气又改不了,莽起来甚至打哥哥打弟弟妹妹,也是二三十岁的弟弟妹妹了还打,就差打父母了。
家里人都受不了他,爱结不结吧,大家也懒得管了,找队长给他批了个宅基,把他分出去自己单过了。所以现在何家智是自己单独住在离后山不远的那片,不是小树林那边,他是在另外一条路,但是离后山也近。
山脚下的人家不多,各家距离起码有十几米,所以何家智就算吃鸡,大家也闻不着他家里的味道,安全的很。
再加上现在过了饭点时间,大家要么在午睡,要么就去队中心或者是村头聊打屁去了,他家门口都没人经过,更现不了了。
何家智自认为自己考虑的十分周全了,所以大胆的起锅烧水,杀鸡拔毛,今他就要吃顿好的!
“鸡啊鸡,也算你命不好,你说你啄谁不好,要来啄我,我何家智是好欺负的人吗?
想当年有人走路碰了我一下,我就把他打的头破血流,像你还敢啄我,别说我穿鞋了,我就是穿的铁块,你也不能这么干!
我今就给你一个痛快,能让我吃上肉也算你积德了。”
何家智随便挑了只最肥的,把它的脖子割了放血,等放完一碗血,鸡也彻底没有动静了,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把鸡放在开水里烫了烫,开始拔毛。
“剩下那只就明杀,连吃两,还是这种肥的流油的母鸡,爽!”
何家智黝黑粗犷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大大的笑容,他越想越高兴,甚至哼起了歌来。
没错,严为民家的两只母鸡就是他偷的,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,就因为有只鸡啄了他一下,他气不过,看见鸡是进的严家的大门他就记下了,当晚上立刻翻进严家,把鸡给偷走了。
不过太久没抓鸡了,所以才让鸡跑了一只,跑到了苏小芹家的屋后,在那边才又把它抓住了。
至于简幸幸的小书包,那是顺手偷的,拿出去卖给别人应该能卖几个钱。他这种记仇的性子,明明是一只鸡啄的他,他不仅要杀两只鸡,甚至连带着对严家人都有了意见起来。
心眼比针尖还小,记仇又暴躁,也难怪他家里人都受不了他。
就在他给鸡拔毛的时候,严行几人也从不远处缓缓走来。
“以后都不去小树林那边了,太可怕了,还好还有这条路也能去山上,大哥,咱们以后掏鸟窝都不去那个方了。”
简幸幸被严行牵着,另只手在心口拍了拍,心有余悸的道,肉乎乎的小脸上满是后怕。
原本她是不怕的,但是一想大哥在那边被疯子追了半,大哥肯定要留下心理阴影了,大哥又不好意思说,那她就帮大哥记着,反正那边是肯定不去了,妈妈也说不要去了。
“好,听你的,不去了。”
严行从善如流的点点头,几人说说笑笑的越走越近,眼看转过弯,距离何家智家只有二十米的时候,简幸幸忽然嘘了一声,指着前方激动的小声道。
“大哥!你们看家智伯伯在杀鸡!鸡肚子里面还有好多蛋!那个是不是咱们家的鸡啊!哪有人会把还在下蛋的鸡给杀了!”
以简幸幸的身高和视角,她能清楚的通过栅栏的空隙,看到远处院子里的何家智正在杀鸡剖肚,他还从鸡肚子里掏出一串小小的还没生出来的鸡蛋。
这鸡赫然是下蛋的母鸡,而且何家智的46码大脚,也符合那个留下的脚印!
严行和严南立马眯着眼睛,杀气腾腾的看了过去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