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毕业之前,很多的应届毕业生会走出校园去工作岗位实习,然而我却并没有和大多数毕业生一样,因为我早已经决定,在毕业之后就正式入行,成为像陈雷一样的人,去帮助那些被厉鬼妖魔困扰的普通人。
六月的黄昏夕阳依旧高高挂在天上,将天边的云彩映照的火红一片。校园似乎和四年前一样,外表并无改变,只是墙皮略显的老旧了一些。
校园里的枫叶红了四次,整个校园像是一个略带沧桑的老人,充满着离别的愁绪。在送走了我们这一批人之后,又会迎来新的一批,对校园来说,我们只是匆匆的过客。然而对我们来说,校园却是青春里难以磨灭的记忆。
也许是为了应景,小吃一条街里的饭店都打着“散伙饭”的旗号大力宣传,每家饭店都不约而同的放着代表着青春的歌曲。
“砰”,三只酒杯有力的撞击在一起,使得其中的啤酒略微洒了一些。然而对于这些我丝毫不在意,碰杯之后我扬起脖子将杯中酒一饮而尽。
伴随着有些伤感的校园歌曲,我和老朱郝玉开始了回忆,回忆我们在学校的点点滴滴,说到兴起之时,我们会放声大笑,来掩饰离别的哀愁。
“又到凤凰花朵开放的时候,想起某个好久不见老朋友。记忆跟着感觉慢慢变鲜活,染红的山坡道别的路口,青春带走了什么留下了什么,剩一片感动在心窝。时光的河入海流,终于我们分头走,没有哪个港口,是永远的停留……”
林志炫嘹亮的歌声唱起这《凤凰花开的路口》,总能把我们的
思绪带进大学四年的时光里,青春带走了什么留下了什么,对我来说,青春带走了无知懵懂,留下的却是弥足珍贵的回忆。
一曲听完,老朱揉了揉有些红的双眼,看着我们说道:“娘的,四年时间可过得真快,一直和你们呆习惯了,一想到见不到你们,我就有些难受。”
老朱的话说到了我和郝玉的心坎里,四年时间,他们越成熟了,老朱也不再像以前那般,一碰酒就会喝醉。
郝玉则是比以前要胖了很多,整个人越来越有气度了,以前他和我身材差不多,现在却要比我胖了一号。
我猛然间觉,时间真的能改变很多东西,原来并不是只有我在悄然改变,老朱和郝玉也同样如此。
老朱在说完之后,我们三个人又不约而同的笑了,笑着笑着,我的心里就挺不是滋味的。这时郝玉开口说道:“毕业了以后你们有什么打算?”
听到郝玉的问题,我摇了摇头,其实我早有打算,只是我不好对他们明说。老朱见我摇头,以为我没有考虑好,于是挠着脑袋说道:“我和小雨一样,暂时还没想好。现在工作难找,像我们这种大学生真是一抓一大把,很多人挤破脑袋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工作。”
对于老朱的话,我是深有同感,要说现在社会上最不缺的,就是我们这种毫无工作经验的大学生。每年有成片上万的毕业生涌入社会,可是真正能找到理想工作的,却只有为数不多的人。
那些名牌大学毕业的自然是不愁工作,我们这些普通学校的毕业生,也只能忍气吞声,从最底层做起。不得不说,虽然条条大路通罗马,可是有些人一出生就在罗马。
郝玉听到老朱的话,并没有显得意外,他笑了笑就说道:“我打算开一个网络公司,你们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干,以技术入股。”
郝玉的话音刚落,老朱立刻眼前一亮,他没有拒绝郝玉的理由,毫不犹豫的就说道:“那当然好了,现在网络越来越达,确实有搞头。”
老朱同意之后,郝玉立即将目光看向了我,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,认为我也一定会答应。可是我却摇头拒绝了。
我知道郝玉愿意拉我们入伙开公司是为了我们好,但是一个人一个活法,我不同于普通人,我还有很多事情必须去做,所以我只能婉言拒绝。
老朱和郝玉苦劝了我半天,我只能无奈的说道:“我知道你们是为了我好,可是我真的志不在此,我天生就不是一个当老板干大事的命啊。”
最终他们终于是放弃了,郝玉拍着我的肩膀说道:“小雨你既然志不在此,那我们也不强求了,你要记住,我们永远都是兄弟,只要你有需要,随时开口。”
老朱也对我说了同样的话,这次我欣然点头,一世人两兄弟,我能认识他们两个,当真是我的大幸之事。
这一顿“散伙饭”我们都喝的酩酊大醉,最后我们三个人互相搀扶着回到了宿舍,在路上我们大声唱着歌,然而我们的举动却不显奇怪,因为很多人都和我们一样。
第二天我收拾好东西和老朱郝玉分别,离开校园之际,我回望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地方,良久之后轻声说道:“再见了朋友,永别了我的青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