剑花鹿鸣:“ojbk,就喜欢你这种勤奋的精神!”
老扑街:“鹿大过奖了,谁还不是为了混口饭吃呢!”
剑花鹿鸣:“凡尔赛了啊,我一年工资也才十二k,你一本书的稿费就顶得上我工作三十多年了!”
老扑街:“去年转工作室了,年终时的绩效奖金应该不少吧?”
剑花鹿鸣:“还好还好,托你们的福,不至于饿死!”
老扑街:“那就好,有空来沪海玩的时候,请你吃饭!”
剑花鹿鸣:“这可是你说的,我可记着呢!”
老扑街:“ojbk,就这么说定了!先不说了,不打扰你工作了!”
剑花鹿鸣:“新书有什么好点子的话,随时找我!微信、电话你都有,哪怕是半夜都没问题!”
老扑街:“没问题!”
跟编辑聊了一会儿之后,蒲杰停了下来。
他的嘴角,止不住的笑容。
卖版权,还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,肯定不是小版权。
虽然没有接触过这玩意,但蒲杰可是在作者群里听其他人说过。
一般的小版权,如有声版权、漫画改编权。。。等等小版权,是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的。
顶多是编辑通知一声,让作者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就行了。
然后,坐等着次月收到稿费,完工。
小版权里,还有简体出版版权、繁体出版版权,这些版权也需要作者签字。
();() 只不过,现在这年头,实体行业几乎都死得差不多了。
很少有出版社愿意花钱购买网络的出版权。
对于这一点,蒲杰也不抱什么希望。
言归正传,一般而言,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,只有大版权。
大版权,主要是游戏改编权、动漫改编权、影视改编权。
游戏改编,顾名思义,便是将改编成游戏,其中又分为端游、手游、页游等等。
这些版权费,最少是上百万起步,甚至是上千万。
而影视改编,顾名思义,便是改编成电视剧、电影、网剧、网络大电影等等。
这些都是版权中大头的大头,动辄千万起步,甚至是三五千万。
这种大版权,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。
以前,签订这些版权转让合同,需要作者亲自跑一趟启点公司的所在地沪海才行。
只不过,现在科技发达,无需作者跑一趟,在网络上签订电子协议也是一样的。
电子协议与实体合同一样,都具有法律效应,受版权法保护。
所以,值得蒲杰签字的版权,肯定是大版权。
只是不知道,这一次对方想要的到底是游戏还是影视方面的版权。
“《朕》属于历史分类,按理来说,这种改编成游戏的价值不大!”
“也不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!”
“那么,极有可能是动漫、网剧,或者是网络大电影了!”
盘算了一下,蒲杰大致猜到了一些。
历史分类的,不是说不能改编成游戏。
只不过,相对于那些爆火的仙侠、玄幻类,历史类的局限性更大。
所以,很少有这一类的卖出游戏改编权的。
那么,排除了游戏改编之外,就只剩下动漫、电视剧、电影、网剧、网络大电影。
而《朕》属于是穿越者搅乱真实历史类的,怎么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呢。
不说****不会通过,就说那些影视公司,他们可没这么蠢。
公然篡改历史,是不被允许的。
这样的电视剧,有教坏未成年的嫌疑。
所以,对于改编成电视剧,蒲杰也不抱希望。
也就只有动漫、网剧、网络大电影值得期待一下了。
“算了,不想这个了,还是想想新书的事吧!”
琢磨了一会儿,蒲杰没有琢磨出什么名堂,转而开始考虑新书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