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是他们都写惯了短篇的传奇故事。
所以……
他们往往希望在极短的篇幅之内,就把这个故事讲完。
然而李重却是反其道而行之。
可以说……
李重写的非常长,而且非常地详细,详细到即便是接下来花了三千字,也仅仅只是再把背景给扩充了一下而已。
不过……
也正是李重这么做,反倒是给了众人一种扑面而来的真实感。
而且……
由于又增加了不少的信息,这给到人的感觉就像是怎么说呢。
这文要是不写个几百上千章,感觉根本写不完。
还有更加关键的是……
怎么说呢……你还别说!
即便三千字下来,好像也还没有解决先前命案的问题,然而……这故事却是越地变得吸引人了。
甚至在看完了以后,所有人都不禁产生出了一种还想继续往下看的感觉。
这不……
有人便向李重问道:“殿下,这什么时候,才能把命案给了解了。”
李重便道:“为何一定要把命案了解了呢?”
那人便道:“难道不应该?”
李重继续道:“今日,我便教教你们,何谓埋伏笔,以及,该如何才能让读者,能够一直把你的书给追读下去。”
“先!你们如今在自己的脑海里,要有一个概念。”
“那就是我是写书,然后拿来卖钱的,如果书一旦完结了,那不就没钱了。”
“因此……我们要尽可能地把书往长了写。”
“在往长了写的同时,自然而然,也要让书持续地保持一定的趣味性。”
……
创作部的值班房内。
只见李重滔滔不绝地给他们说着写网文的诀窍。
以往的那种三千字,甚至是五百字的传奇故事已经过时了。
接下来……
他们要写,就要写几十万,甚至是上百万字的。
所以……
以他所写的故事为例,这开头死了一个小妾,只是这部的一个伏笔。
而这个伏笔,绝对不会在很短的时间之内,就解决,而是会放到很后面很后面去。
并且……
这主角现在才是小孩子,才仅仅只有五岁,她说的话,肯定不会有人听。
所以……
必须要等到主角长大成人了以后,再自己亲手解决自己的杀母仇人。
如果是让别人给解决了。
那不就没意思了!
总之……
以往的故事,往往都是三千字就能解决。
而接下来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