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之正站起身,坐到了书桌前,三司主官赶紧站在他对面,把卷宗和笔墨纸砚展开,三司的堂堂二品大员,如同是文书一般对王之正毕恭毕敬。
王之正拿着卷宗,仔细查看,思忖着,时而拿着笔标注,时而奋笔疾书,看起来对于案件很熟悉。
大约一个多时辰,终于把拟定判决的文书起草好。
王之正把墨迹未干的文书递给田中甲笑着说道:“田尚书,您天来看看,本侯拟定的是否妥当!”
田中甲是官场老狐狸,他急忙拱手说道:“侯爷,下官不必看,侯爷裁定,我等署名就是了?”
王之正哈哈大笑道:“真是老狐狸!你看看,就把你吓成这样!好了,不必这么大惊小怪,署名以我为主就是!”
然后向着旁边的职方司招招手:“过来!”
职方司赶紧走过来,王之正把文书递过去说道:“念念!”
职方司是个三十出头的年青官员,看起来从政不久,看见王之正颇为紧张。
他赶紧毕恭毕敬把文书捧起来,小心翼翼的用金陵官话念道:
经查,古文典谋反案,涉案逆反共计一千四百四十七人,臣与大理寺卿毛一鹭,刑部尚书田中甲,都察院申绍先,拟定涉案人犯判决如下:
主犯六名:
系古文典,白季瑰,白濮瑰,荀总章,孙连硕,刘维方
拟:凌迟。诛九族。女子没为官妓。
从犯二十六名:
系古诗典,古学典,古嵩涛(古文典之父),古柏仕,古梅仕。
荀毅章,荀法章,荀南章,荀元章,荀穆章,荀玉溪,荀玉龙。
白恩瑰,白蓉瑰,白霞瑰,白富仁,白富业,白富贵
系孙连石,孙连越,孙卫锡,孙文博,
系刘维岚,刘维辕,刘维卿,刘维正,
拟:腰斩。诛九族。女子没为官妓。
胁从谋乱者六十九人,
拟:斩示众。诛三族。
参与谋乱者一千三百一十九人,
拟:流放。
以上人犯中:
古文典死于民愤,尸骨无存。
荀总章,狱中自杀。
白濮瑰,战场伏诛。
古诗典,荀法章,荀南章,荀元章死于拷略。
古嵩涛,刘维方,病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