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时常老走进了后院。
沈轩也便不再搭理栾城,看栾城的样子,同样也是懒得搭理他。
“常老,大中午的你咋过来了,多热啊!”沈轩赶紧去扶常星寿。
其实,沈轩并不佩服知县吴忠,官场中的人没几个清明正直的,不过就是彼此利用罢了。
但是常星寿不同。
常星寿是个有学问的老人,智慧装满他的脑袋。
与常星寿聊天,很多时候都能让沈轩醍醐灌顶,人生的道理是活出来的,有些人善于总结,但更多的都是浑浑噩噩。
“我这身体棒着呢,天气热也不怕。”常星寿笑道。
他与沈轩之间,可以说是真正的莫逆之交。
沈轩佩服他,他也欣赏沈轩。
这就是读书人之间的惺惺相惜。
沈轩觉得,常老大中午过来,一定有急事,就赶紧把他请到屋内。
不是客堂,而且沈轩的卧房。
这也足以说明,沈轩对常星寿真的是佩服,可以为师之人,不用拘礼。
岳张氏已经出去了,岳小萍帮常星寿端来切好的西瓜,又问道“常老,你吃饭了吗?”
“吃过了。”常星寿回答。
岳小萍自从搬进大宅子,她也开始变得落落大方,举止言谈之间已经摒弃了之前小家女子的羞怯。
“那您老与沈轩先坐着,我去弄几个小菜,你们边喝边聊。”
知道沈轩与常星寿在一起,喝酒聊天能助兴。
“那就麻烦啦。”常星寿没有拒绝,只是简单的客气了一下。
岳小萍退了出去。
“常老,你这大中午的过来,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吧。”沈轩大抵猜测,应该是有事。
常星寿从袖中取出一封书信,交给沈轩,然后说道“这是三公主给你的回信,老夫现在都快成了你们的信差了。”
三公主终于回信了。
沈轩细细算来,距离上次给卫思君回信,到今天足有二十多天。
以为她不会再回信了。
赶紧打开。
“沈公子安好,未及时回公子之信,还望公子见谅……公子所写之《红楼梦》,虽只有三章,但在京城已经掀起轩然大波,大家都争相抢书,只是誊写过于缓慢,供不应求……”
卫朝没有印刷术。
人工誊写当然慢了许多。
沈轩觉得,自己应该改进一下印刷术,这样才能让自己的书有更多的人看到。
“……上次公子所说之事,我与二姐已经商议过了,我们打算在京城开一家店,专门卖你生产的沐浴露等产品!对了,公子所生产的沐浴露,还有洗露,在宫内很受欢迎,望公子回信时能一并送来产品。”
看到最后,一张银票就掉了出来。
一千二百两银子。
那是沈轩所写之书,在京城售卖赚到的银子。
卫思君在信中最后又补充了几句话。
“公子之书,不知进如何,望请连同书信一并寄来。”
落款思君。
这时,常老咳嗽一声,提醒沈轩。
岳小萍端着菜进来了。
搞得常星寿有点尴尬,人家是沈轩的娘子,自己却帮沈轩与三公主暗通书信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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