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杂志开办还不到一年时间,之前的销量一直平平无奇,直到《血月传说》登上我们杂志的周刊,虽然才两期但销量却是大幅度暴涨,小说连载第二期的销量就比第一的时候涨了一倍不止。
若是现在改成二期一更,那到时我们杂志的销量肯定会受影响。
阿姨也不妨实话告诉你,现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,文化需求也越来越高了,小说这类题材的文学吸引了大批的年轻人。
而他们也更愿意在这上面花钱,我们杂志社能不能顺风而起,你的小说很重要。
所以,阿姨这次来带来的合同很优渥,除了核定的稿费外,杂志社愿意另外赠送你百分之二的股权,前提条件是你必须按时按量完成更新。”
不仅是祁月就连顾漫漫也被这优厚的条件给震惊到了。
要知道,她妈妈顾女士也算是杂志社的合伙人之一了,也不过仅仅拥有杂志社百分之十的股份而已。
而祁月却只要签约一部小说就能用百分之二的股权,这待遇不说前无古人,后面恐怕也不会有来者了。
顾漫漫眼里冒着星光,恨不得现在就拉着祁月的手在那合同上按下手印。
可惜,那小说不是她写的,她也不能代替祁月做决定。
然,祁月也没想到,杂志社会有这么大的一个手笔,她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了。
不知道李桂香知道会不会被气死。
不过,这杂志社的创始人的确也是个精明的,虽然,给自己的股份不少,但却也等于是把自己绑死在这条船上了。
不仅,这本小说连载自己会尽心尽力,就算以后小说完结了,自己再有新作,也会第一时间投给他们。
毕竟,她也算是这杂志社的老板之一了,与其为别人打工,自然不如为自己打工了。
不过,能有这样格局的人却不是很多,祁月觉得遇上了也是自己的幸运。
这合同到没有不签的理由了。
顾女士做事周道细致,见祁月同意了,也不用她回书房拿笔,直接从随身的皮包里掏出一只钢笔,还有一盒印泥,直接摆到了祁月面前。
祁月见此还有什么好说的,扒在茶几上就把合同给签了,顺便按上了手印。
合同一式两份,来之前顾女士便已经将杂志社那部分盖好章也签好字了。
等祁月签好合同,又拿出一份股权转让协议,让她签字。
祁月原本以为就算自己签了合同这股份转让的事也不会这么快,却没想到,顾女士竟然早有准备。
她还能说什么,接着签字按手印呗。
只是当所有流程走完,顾女士问她还有没有存稿时,祁月却是咬紧牙关说没有。
笑话,她可是从几十年后来的,她可太清楚读者催更的恐怖了。
你更一万,他们想两万,你更两万,他们还想你日更十万。
除非,你写完全本再投稿,不然,谁经得住那么催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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