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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2章 大变活人(第1页)

跟出门时候的袈裟不同,李青悠一身宝蓝缎子的锦袍,底边绣着团花,万字底的靴子,头上戴着冠帽,手上一把洒金的折扇,活脱脱一俊美少年郎。

费叔一开始没认出来,还以为是走错门的,直到李青悠噗嗤一笑,“费叔,认不出我了?这是给您买的肉包子。”

说着将一个包袱皮连着一兜热乎乎的肉包子递过去。

费叔这才认出来是李青悠,再一看包袱皮里装着他的那身衣服。

“哎呦,姑娘你可算回来了,早上您前脚走大人就来了,已然等您一天了。”费叔眼泪都差点没掉下来,盼星星盼月亮的总算把这位祖宗给盼回来了。

李青悠也没想到冯文汝会来,她今天卖书很是顺利,一本书卖了八两银子,果然京城就是不一样,比梁州府那边价钱要高的多。

得了银子之后,李青悠第一件事就是去成衣铺买了这身行头,又额外买了布去裁缝铺重新做一身,这样两身衣服可以换洗。

换上了久违的合身男装,举手投足间都舒坦了不少,李青悠又随处逛了一圈,买了帽子和扇子,在外面吃了碗面,这才溜达回来。

原本她还以为那天冯文汝负气而走,估摸是气大了,说不定就此不管她了,也说不定得过些日子才能来,没想到今天就来了。

冯文汝也没想到李青悠出去一圈再回来就大变活人,看着眼前的带着三分娇俏、三分慧黠、三分飒爽以及一分脂粉气的少年郎,不由得怔愣。

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样子的李青悠,亦是第一次看到女扮男装的如此……可爱的女子。

大魏风气开放,以往也偶有男装打扮的女子在街上行走,但不是过于做作就是行为粗犷,失了女子的风韵,比如本朝一位武将家的千金,放在男人堆里根本认不出她是个女人。

李青悠则不同,清清爽爽的,不似那些女儿家即便身着男装也不忘记擦烟抹粉,举手投足间行云流水,仿佛天生如此,一看便是经常做男子打扮。

尤其她容貌清秀,加上身子还未养回来,杨柳细腰不赢一握,活脱脱一副病娇公子的模样,别有一番风情,直看的冯文汝失神了。

“弱鸡胸久违了,小弟这厢有礼了。”李青悠唇畔含笑,一躬扫地,眉眼间风情无限,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刷的冯文汝心直痒痒,回过神忙起身上前将她搀扶起来,之前郁闷了一天的烦闷顷刻间烟消云散。

“快快请起。”冯文汝将李青悠搀扶起来,又偷眼细细打量一番,不可否认的这样的李青悠更令人眼前一亮。

世上的男子皆爱美貌的女子,像冯文汝这等自命清高的男子内心对女子的要求更高,他既爱大家闺秀的端庄,又嫌弃其索然无味。

既爱风尘女子的媚惑风韵,又嫌弃其浪荡轻佻。

既爱将门虎女的英姿飒爽,又嫌弃其粗野暴躁。

到头来连他自己都觉得痴心妄想,要求的太完美了。

但今天他脑海中的想象一下子具体化了,那晚刑部大牢的李青悠虽狼狈不堪,可她的神色间并无半点将死之人的怨愤和哀戚,那一点点幽怨只会令人生出强烈的保护欲。

三日前她一身粉色衣裙端庄中带着少女娇羞,今日摇身一变英姿勃,尤其举手投足中无意间带出来的风情更是惹人迷醉。

或是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,可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更加令人心里痒痒的。

两人坐下来随意攀谈,比起三日前,看得出李青悠心情极好,眉眼间的笑意藏都藏不住,直看的冯文汝心跳加,仿佛回到了青葱少年时,甚至每每避开她的目光,却又忍不住偷偷看过去。

眼见着天色将晚,冯文汝丝毫没有告辞的意思,李青悠只得留饭。

只是李青悠现冯文汝今天好像有点呆头呆脑的,也没张罗在外面叫一桌席面,她之前带回来的包子也不好意思拿出来招待,让她出银子叫一桌席面她又舍不得,偏她厨艺还拿不出手。

真真愁死个人。

银子是万万不能动的,李青悠只得一咬牙,拿了些银钱让费叔去买点菜和肉回来,她准备亲自下厨。

反正她待客之礼是周到了,好不好吃是另一回事。

岂不知这正中了冯文汝的下怀,他特意没在这边安排厨娘,就是想吃李青悠亲手做的饭菜。

费叔感动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,他是南方人,喜米饭不喜面食,连着三天的包子吃的他胃里直冒酸水,这会跑前跑后帮着抱柴禾烧火。

李青悠不舍得将衣袍弄脏,换下来穿上那身粉色的衣裙,这也是没办法的事,这里连件旧衣服都没有,只能将就一下。

其实这身粉色的衣裙比她的那一身衣袍料子更贵,但贵不等于喜欢,就只有沦为煮饭衫的地步了。

李青悠原本就不擅厨艺,这几年做饭的事都由小山娘一手包办,这会就更是生疏的很。

灶间里叮叮咣咣跟唱大戏差不多,听的书房里的冯文汝心脏砰砰直跳,更是看的在跟前帮忙的费叔胆战心惊。

历经两个时辰,李青悠总算做好了饭菜,四菜一汤,以黑褐色为主色,间或夹杂着一点绿、一点黄和零星的几点红。

费叔得亏是个千金小姐,这要是穷人家的姑娘,就这手艺都嫁不出去。

冯文汝该找个厨娘了。

“卖相是不太好,不过你可以靠想象它很好吃。”李青悠笑的讪讪的,再看冯文汝纠结着想笑又不好意思笑的神色,一咬牙,“要不还是去饭馆里叫一桌席面吧。”

“不必,我可以想象它们很好吃。”冯文汝强压着笑意坐下来,拿起筷子尝了口……

跟记忆中的偏差不大,比起几年前在她家里吃的那顿饭,似乎糊的更彻底,味道也更凌乱了。

冯文汝幼时家贫,直到高中才算苦尽甘来,因此他对吃食方面并不挑剔,只要毒不死人他基本上都可以面不改色的吃下去。

但是,这不包括酸辣口的西红柿炒蛋,甜到掉牙的糖拌黄瓜,没煮熟还带着血丝的肉以及一半夹生一半糊掉的米饭…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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