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小狗崽再聪明机灵,到底是狗崽崽,又哪里比得过草原狼王的反应敏捷?
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。
小爪子撤回去了,人却还站在身边。
白四郎反手一抓,握住占小雅的手腕。
“跑什么?”
手往下,两只手紧紧交织在一起,片刻也不想分离。
可狗崽崽怕热,她晃晃胳膊,举起两人的手,吐着舌道“出汗了,热。”
狗崽崽是到嘴的猎物,只有被吃掉的份,再萌再可爱,也不会被狼王放生。
所以狼王坚决不放手。
但狼王是匹好狼……“这样呢?”
小手勾小手,一辈子的好朋友。
“也……”
“嗯?”
热!
“……也还可以。”
识时务者为俊杰。
讨好了王,她才有更多出来野的机会。
牵着手不会走错路,牵着手也不能到处乱跑。
没再其他地方浪费时间,白四郎领着占小雅很快到了占家村。
她娘家。
白四郎一开始是想带她去镇上或者城里玩,银票都准备好了,够她败一阵子的,但白四郎是个直男,女人再喜欢买买买,那也要看天气和场地啊!
天,热得晒掉人一层皮。
地,不是现代大商场,各色商品不集中,没有空调。
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占小雅不想把自己晒成咸鱼。
于是两人走着山村小路,特意翻山越岭,越过树荫,迎着山风,走走停停,采野果,打野物,喝山泉,捉潭鱼,终于在午饭前晃到了占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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