糖呈浅浅的焦糖色,圆柱状,指头大小一根,上面沾满了密密麻麻的白色芝麻,捻起一根,很轻,糖中间是空的,稍微重一点点力气,就能把糖碾成碎渣渣。
占经年满脸期待地示意女儿动手尝尝,占小雅还挺喜欢吃这个酥糖的,她边拿边不经意地问,“你们吃过了吗?”
占经年想摆手,可手拿着糖不得空,于是摇了摇头,憨笑道“我们不爱吃这个,粘牙的很。”
骗人!
怎么会不爱吃。
没看到占小松那对狗眼都要把纸包给瞪透了的眼神,她真就半信半疑了。
而且这糖不粘牙!
占小雅咬了口糖,随即脸色骤变,“呸呸呸,这糖都熬焦了,好苦。”
“……”
占经年讷然,“这……这花一百文买的糖,怎么会是苦的呢?店家说这是镇上最好的糖,很多外来的客商排长队大包大包买。都是老师傅做的,每天限量,隔几里路都能闻到糖香味,我和你哥就是顺着味道找去的。”
占小松愤愤晒着兔皮可不是,花了老子一张兔皮钱,就十来个根,买了就包起来,连看都不让老子看一眼。
哼!
看透你们了。
偏心眼!
占经年望着油纸包里卖相极好的糖,又看了看不断漱口的女儿,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。
嘴里念叨着,怎么是苦的呢怎么是苦的呢!他闺女难得回家里一趟,都没点好东西招待她。
占经年唉声叹气。
想伸手拿一根尝尝,可闻着直往鼻子窜的芝麻香味……
皱纹越夹越紧。
手臂越来越重。
最后到底没舍得拿起一根自己吃。
那……既然女儿觉得不好吃,不还有儿子嘛!
想通这节,占经年额头上的皱纹好歹舒展了些。
一百文不能白花了。
“小松,过来!”
招狗似的。
“没看我正忙着嘛!”
偏心眼父亲,小爷我就不过去。
他站在那儿,左腿斜着站,另一条腿微微弯曲脚尖点地,整个人站得歪歪扭扭,喉咙里哼着乡野小调,四五不着六,吊儿郎当的。
偏生一双眼睛生得极好,眉浓目清,瞳仁漆黑雪亮,恍若星辰。
这便将他的不务正业邪里邪气的气息遮掩了些,让人只被他的眼睛所吸引,觉得这个人不羁的外表下面定当有一颗纯善正直的内心才对。
只见他将硝好的兔皮一张张挂竹竿上等待晾晒,边与白四郎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,既不热络,也不会让人感觉怠慢。
占小雅“爹,你把那糖扔了吧,太苦了,怎么可以给哥哥吃呢!”
那一本正经地模样,白四郎看着好笑,在递茶过去的间隙,趁机点了点占小雅的手背,一双黑眸微微上挑,眸底宛若有万千星星在闪烁。
温暖如昔。
耀眼如昔。
明媚如昔。
占小雅朝他眨眨眼,继而又恢复了一副龇牙咧嘴、苦大仇深的样子。
“是啊,爹,您就把糖扔了吧!别舍不得,下次我们别去那家店里买就是了,最好去城里买,选最好的,让相公买了给小雅送回家去。”
白家佳心疼丈夫,不愿他去吃那苦糖。
这时候占母在厨房里喊水烧好了,怎么还没把鸡送过去,占经年回神,对对对,杀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