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y彪答应了,许克的心里就少了一件事情。剩下的非重要的角色,就不用许克自己去请了,主要的几个角色搞定了,剩下的角色,随便换一些人,也不会影响电影的走向。
心急的许克打算立即启程回到虎门影视基地,演员们至少要训练一个月左右,这段时间里,他必须要把所有的事情准备好,等演员们的训练结束,就可以开始拍了。
等他们回到虎门影视基地之后,现L连杰已经提前到了,笑着说道:
“你们好,我是L连杰。”
自从他答应许克要拍摄这部电影之后,就一直很激动,对于这种爱国主义的题材,是个人都会有英雄梦的,更何况L连杰还是主角,整部电影有一半的镜头都是他。
y彪和L连杰握了握手,说道:
“我是y彪。”
由于两人都会武术,所以握手的时候力道忍不住加重了一些,颇有试探的意思。
y彪和乘龙是师兄弟,对于武术研究很深,而L连杰则是在国内学过武术散打,拿过正规武术比赛的冠军,两人都算是有一定功夫的。
或许,跟国际上那些格斗高手比起来,还是有点不足。但是,绝对不能算花拳绣腿。
之后,两人带着护具,切磋了几招后,都知道对方是有功夫底子的。
互相知道对方的实力之后,他们便被统一安排住在了影视基地附近的酒店里,每天早上六点钟开始训练。
大约一个星期之后,y祥仁和y信义就来找许克了,他们觉得可能还需要再请几位武术指导,只有他们两个,确实有点吃不消。
这部电影里面的创作武术动作很多,各种动作都要在借鉴传统武术套路招式的前提下的,打的更漂亮。
所以,各种招式都要精通,而且,要求武术指导要对招式进行改造,并且还要教会演员使出这些招式,用在电影里面。
由于许克太强调打的干净利落,有时候,十几秒的动作,就要一个武术指导想几天,设计几十个不同方案,然后选打的最好看,最具艺术效果的采用。
助理在听了许克的要求之后,很快就给了提议:
“这好办,之前我们曾经找过L家良,但是他规矩多没有同意,不过他弟弟L家荣倒是没有那么多规矩,他跟他哥哥是一样的,都是武术指导。”
这次许克没有亲自去请L家荣,他有很多事,所以最后是由助理去的,好在L家荣真的不讲究这些,很痛快的就过来了。
慢慢的,无论是各种配角还是主角,都已经找好了,而且y彪和L连杰两人在适应性训练过程中提升的很快。当然,这个提升不是说实战能力,而是拍摄电影需要的对打招式,有些动作几乎是信手拈来!
毕竟他们都是有武术底子的人,只要将大概的要领交给他们,他们就能很快的融会贯通,并且还时不时的能提出自己的想法。
至于管芝琳出演的是女主角十三姨,一个留学归来拥有西方思想但是却又极具保守的中国女性,原本这样的角色并不是很难演。
但是管芝琳到剧组不久就后悔了。原本以为是在香江拍戏,结果却把她拉到内地的影视城,据说还要拍一年时间,一年内只能拍戏,不能做其他的事情。
对于她这样只想捞钱又很懒的女人来说,这部戏简直是折磨。
耽误了她购物、享受和钓有钱人的时间了。
与管芝琳交涉的并不是许克,而是维创影视娱乐公司和新星娱乐公司提供的律师和经纪人。
律师说道:
“管小姐,我想知道具体的原因,你也知道,我们已经签订了合同,如果此时违约的话,你不仅要赔付巨额的违约费用额,而且在业界内的名声也会变得极差,没有人会请你再出来演戏了。”
管芝琳胡搅蛮缠说道:
“电影里面有几个裸戏,影响我的前途!裸戏啊,你们合同没提!”
律师说道:
“签约之前给你看过剧本了,角色是什么类型,故事什么类型,你都同意了!
电影格调并不是那么低俗,即使裸,也不过几秒钟,不露点,艺术效果,而不是那种片子。
在合约上我们并没有任何漏洞,所以,别想要找一些站不住脚的理由来毁约,如果毁约只有一个结果,赔偿天价的违约金!”
在对方再次提出巨额的违约金的时候,管芝琳又有些犹豫了,这是她的第二部电影。
上一部电影还是82年拍的《猎头》,主演是Z润,但那时候的Z润是票房毒药,所以,这部系也没火。
正是如此,当时的管芝琳就找了一个年龄很大的有钱人结了婚,之后,因为家人强烈反对,加上,前夫王国旌整天花天酒地,所以,管芝琳仅结婚半年就闪电离婚了。
其后,管芝琳又先后靠着颜值,跟几个不同的富商若离若即,靠着她的钓凯子的本事,吃喝用度不缺,但是也没攒够多少钱。
也正是因此,管芝琳听闻有人请她拍戏,片酬高达8o万,既能赚钱,还能增加曝光率,所以,才愿意参演。
但是,听闻剧中有裸戏镜头,还是让她不满。裸了,影响她的口碑,那些土豪,就不觉得她金贵了,有损身价的事情,她可不想做。
管芝琳苦楚的说道:
“我可以出演其他的电影形象,这个角色细分太长,一年都要在这里,我确实接不了,我目前身体不舒服,没法工作。”
管芝琳的目光躲躲闪闪,看的律师以及助理心头荡漾,这女人实在是太撩人了,长相极美,而且骨子里还透着一股诱人的风韵。
律师面无表情的说道:
“不好意思,白纸黑字签的合同,之前你也同意的,现在不想演,撕毁合同的话,违约金4oo万,请付清了违约金,再谈毁约。”
虽然,他个人有点对关美女着迷。但是,律师是以法律合同为生的动物,绝对不会做因为包庇违约者而丢饭碗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