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暮晓照旧拒绝霍均臣的好意。
她看着面前的店铺,小小一间,五十平米,在这样寸土寸金的步行街,一个月铺租都要一千块。
周边都是卖衣服的,想要展起来确实有点困难。
你要卖现在流行的衣服,大家都卖的差不多,凭什么让顾客进你的店门?
你要想脱颖而出,价格就不可能太低,但周围都是平价衣服,偏偏你这么贵,客户会选择买的几率也很低。
江暮晓其实也不太想做平价的衣服,因为这块市场已经饱和了。
这个年代,经济已经展起来了,不过服装这方面比较多的选择还是低端或者高端,中间这一块几乎空白。
这就是梦黎当初能够起来的原因。
而现在,她也看中了这一块空白地带。
因为她是重生回来的,深知虽然如今两极分化较为严重,如同一个金字塔一般,但未来中产阶级会积极增大。
确定了想法,江暮晓对霍均臣说,“我们先回去吧。”
“这间店铺不要了?”
“再看看。”
江暮晓说着便拉开车门坐了上去。
霍均臣一边开车一边说,“晓晓,其实你不开服装店也可以的,现在不是更流行开公司吗?你开个服装公司呗,听着也高档。”
“服装的最终目的还不是拿去店里面销售?难道不是开店更直接?”
“……也是哦!”霍均臣觉得自己最近脑子有点问题了。
江暮晓看着车窗外的景色,回忆起自己上辈子的创业史。
一开始她是在认认真真的上班打工的,在服装公司里面学习够了,攒够钱了才开始创业。
创业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,至少一开始,为了贴合当时的顾客群体,她都是从平价做起,等基础打下来后,才渐渐往中端走。
而现在么,重活一世了,目前她手中拥有的这么多资源,还要从底层做起?她不想这么劳心劳力了。
这个年代互联网展才刚刚起步,对于网红还没什么概念,而且这个时代还是人怕出名猪怕壮的时代。
不像十几年后,人人都想出名,人人都想变网红。
因为出名会将一切看起来困难的事情都变得简单起来。
当然,出名而脚踏实地,才是最佳拍档。
好在她早已过了浮躁的年纪了。
所以目前来看,这个出路是最正确的。
大概是人想努力时,老天爷都会帮着你。
江暮晓刚回到家中,沈文倩就对她说,“暮晓,你下午要不要跟我去见见我那几个朋友?”
江暮晓扬眉,“带我?”
“是啊,你不知道,前几天我跟我的朋友见面,她们都很好奇我身上的衣服是谁设计的这么好看,我说是你,她们就都想见见你,但当时你手不是受伤了嘛,我就没跟你说,现在你的手……”
沈文倩说着,看了眼江暮晓的手。
“已经好很多了。”她的伤疤在结痂了,虽然有点不舒服,但基本上不影响。
“这样的话,下午去见见我朋友?”沈文倩询问。
“好的干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