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完了饭,族长又领着三人在灵犀族逛了一圈。
秦北聿发现,灵犀族人对宁挽歌都很是敬重,凡事他们所到之处,族人们都会停下手里的活,同族长和宁挽歌打招呼。
对他和南沐景也多有打量,秦北聿想起了宝儿的话,连忙靠近宁挽歌,宣誓主权。
果然,他们不再看南沐景,都将目光投在了自己的身上,只是他们的眼神,怎么那么奇怪。
好似是疑惑,自己家的好白菜,怎么被猪拱了。
边走,宁挽歌边向他们介绍,她与灵犀族人的相识。
原来是四年前,年仅六岁的宝儿,好奇外面的世界,偷偷跑了出去,却被人贩子抓走,恰好宁挽歌路过,将他救下。
后来将他送到了灵犀族,灵犀族人最是重情义,宁挽歌既然救宝儿,他们整个族人都感谢她。
由此,宁挽歌也在族里待了几个月,在这几个月里,宁挽歌发现由于长时间与外界脱轨。
族人们使用的日用工具,和农田的耕种方法很是落后。
因此,宁挽歌为他们制作了很多日常工具,还交给他们新的农耕技巧,让他们的生活有了提高。
族人们都很感谢宁挽歌,将她当做仙女一般的存在。
对于他们心中的仙女,有了夫君这件事,他们自然有些不能接受,而且看他这模样,除了相貌也没有哪里好,还不如他们灵犀族的男儿呢。
因此,在宁挽歌等人要离开灵犀山时,还有不少人拉着宁挽歌,希望她能留下来。
宁挽歌在听到其中一位妇人,说要将自己儿子许配给宁挽歌时,秦北聿再也受不了了,拉着宁挽歌离开了灵犀山。
再待下去,他怕自己好不容易骗来的媳妇,都没了。
天阜峡谷这边,离王派出的人,埋伏了一天都没等到秦北聿带兵经过,一打听才知道,他们已经穿过了此地。
吓的离王将领,连忙快马加鞭回去禀告。
“义父,难不成这灵犀族人,已经归顺了朝廷。”
云忧桑不免有些担忧,听说这灵犀族人各个武功奇高,若是跟着秦国一起对抗他们,对他们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。
离王眯眼,“回来的人禀告,说是秦北聿请的军师,同灵犀族人交涉,才借道成功的。”
“军师?”
“对,叫元歌。”
听到这个名字,云忧桑的心猛的一跳,元歌,应该是宁挽歌吧。
“怎么,你也认识这位军师?”看云忧桑表情有异,离王询问道。
“不,我只是猜测,那元歌应该是宁挽歌,也就是秦北聿的未婚妻。”
“带女子上战场?”
离王皱眉,本来对秦北聿多了几分期待,如今也有些失望,没想到竟然是如此糊涂,打仗将女人带在身边是大忌。
“义父可不要小看了宁挽歌,她武功不在我之下,在四国大赛上四项比赛全部得了第一,并不是简单的女子。”
宁挽歌究竟有多少本事,云忧桑也不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