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当˙弗劳利是个有着忧郁气质的中年白人帅哥,去好莱坞,绝对是那种让名媛们合不拢腿的少妇杀手。
见到扎克胳膊挂了彩,他显然吃了一惊,但什么也没问,直接转身吩咐手下人去叫医生。
“等会儿,亚当,先说正事儿!”扎克拦住他,指了指一旁,“伯恩,我新搭档!”
“哈,你一定是爆裂枪手伯恩˙李!”
这都什么破名字?哪个没文化给我起这么难听的绰号?
伯恩还在腹诽,他的右手已经被亚当˙弗劳利紧紧握住:“怎么样,刚入职还习惯吗?不行到我们布朗克斯来,这里大案小案非常多,正适合你这样能干的年轻人!”
“嘿,嘿,亚当,你这样汉克回去会扒了我的皮的!”扎克赶紧插进两人之间,示意弗劳利向他身后看。
弗劳利早就注意到扎克两人开来的车,没了挡风玻璃,引擎盖上还布满弹孔,但这辆车车身上花花绿绿涂鸦一片,乍一看就知道是扎克为隐藏身份借的嘻哈车,但是后排又端坐个警察,也就没在意,见扎克努嘴示意,他又瞅了两眼,还是没有看出什么名堂。
“那个警察,是假的,就是劫匪之一,在比克街那边被我们抓住的,车上的弹孔和我这条胳膊就是他的杰作,他藏起来一部分赃款也被我们找到,就在后备箱里!”
“什么?”
弗劳利那双原本忧郁、迷离的眼睛忽然睁得老大溜圆,当听到赃款也被找回一部分时,更是惊讶的张大了嘴巴。
“你们就在街上转了转?就发现并生擒了劫匪?我们几百人在这里围堵,却放跑了他们?”
“呃,我们运气好!你看我还中枪了呢,是吧,亚当!”
“哈哈,行”弗劳利挥手让手下去接收嫌犯,十分爽朗的笑出声来。
“问一下,这次总共被抢了多少钱?”伯恩看着车上的假警察被围拢过来的警员们带走,后备箱的赃款也被拿出来清点,插话问道。
“这次总共被抢了三千万左右,被打死的两名劫匪车上一共有八百万,加上你们找到的两百万,还有两千万不见踪影。”
弗劳利叹了口气,继续说道:“要不是你们抓到一个活的,我这次报告就难写了!”
“呃,我想我知道剩下的赃款在哪儿?”
此言一出,在场的另外两人都是惊讶地朝伯恩看来,弗劳利更是喜出望外,这个新人真是自己的福星!
“扎克,还记得你见到的那个除草的警察吗?我怀疑他就是劫匪之一,那处花坛…”不等伯恩说完,弗劳利已经招呼手下过来,一边吩咐将扎克送去医院,一边亲自带着伯恩去起赃款。
果然,在花坛里,找到了浅浅埋着的旅行袋,稍稍清点,剩下的两千万竟然大部分都在,至于缺少了几打,那不过是白璧微瑕!
弗劳利兴奋地握拳在空中一挥,高兴道:
“这下好了,赃款全部追回!就算一个劫匪逃走也无伤大雅,哈哈,伯恩,我果然没有看错,你真是个干这一行的料!”
“放心吧,你和扎克的功劳我会在报告上写清楚的,扎克和我老早就认识了,他了解我,你以后也会知道!”
从FBI布朗克斯区分局录完信息出来,伯恩匆匆赶去医院找扎克,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。
在一间单人病房,伯恩见到的是扎克吊着胳膊,和一名年轻女护士打情骂俏。见到陌生男子突然推门进来,小护士嗔怪白了扎克一眼,转身出了病房。
伯恩已经从主治医生那里知道扎克只是被子弹擦伤,看着流血颇多,但伤势其实并不重,这会看他还有闲心和护士调情,就知道这厮压根儿就没事!
由于赃款全部追回,嫌犯也大都落网,目前已经不再需要大批警力,所以二人得以搭乘出租车返回纽约总部。
伯恩不知道的是,他的名字已经在纽约总部大楼里流传开了——一名实力与运气并存的新入职探员,一天之内参与两起大案的侦破,光头汉克捡到宝了!
已经有当地的小媒体给他起了个“辣手新探”的新绰号,将他描述成枪准手黑,辣手无情的FBI新星。
在路上,伯恩两人接到黑妹凯斯的消息,组长汉克鉴于两人今天立功颇多,给二人批了三天的假,加上周末就是五天,让两人可以好好放松,下周一再来上班!
扎克表示要去修车,顺便找个美女放松下身心,伯恩则有另有计划。
将扎克送回家,伯恩回到自己公寓已经是晚上六点了。
平时这个时候,伯恩已经饥肠辘辘,但是今天他只觉得自己精力格外充沛,浑身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!
“我这是怎么了?难道是因为新入职精神太亢奋了?”,伯恩对自己莫名的精神亢奋也有些摸不着头脑
“不管了,先给德州的老爹打个电话,也不知道他醒了没有!”
接电话的是神父马科斯,他说自己老爹被打入身体的镇定剂已经分解完,昨天晚上人就清醒过来,这会还在医院住院观察,稍晚一点会给伯恩拨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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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知老爹安全,伯恩也稍稍放心,接着,他又拨通了老妈的电话。
伯恩的母亲康妮是纽约大学法律的高材生,和老爹相识于一次狗血的英雄救美,两人那时年轻无知,火速结婚,有了伯恩。
婚后,性格都比较强势的两人矛盾不断,再加上导致伯恩穿越的那次车祸,两人终于分道扬镳。
康妮回到纽约继续学业深造,很快跟现任的丈夫乔布·布雷迪结了婚,并生下了一子一女,男孩叫格雷·布雷迪,十六岁,就读于纽约肯特军事学院,女孩儿叫奥莉芙,十三岁,就读于威廉斯堡的一所私立女子中学。
虽然从小亲生父母就分居两地,但是伯恩骨子里天朝人那种看重亲情的观念根深蒂固,他跟母亲、继父和弟弟妹妹的关系都相处的非常不错,甚至在达拉斯大学选择法律专业,也是受到了母亲的影响。
这次到纽约任职,还是母亲的建议,一方面纽约是金融之都,这里各种的机会都比较多;另一方面,虽然是远方亲戚,但母亲娘家在纽约的势力也颇有可以借助的地方。当然,伯恩还有另一个要来的原因,只是目前除了那个人,还没有第二个人知道。
电话里,母亲康妮得知伯恩今天已经到纽约,十分惊喜,跟伯恩聊了很长时间。在知道伯恩明后两天因为工作原因休息时,让伯恩明天一早到家里来,伯恩愉快地答应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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