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稚放下吃了一半的鸡蛋,拿纸巾擦手,并拿出手机:“戴思通?哪三个字?”
“爱戴的戴,思考的思,交通的通。”
宁稚在手机搜索栏里输入这三字,跳出来的第一个词条,便是介绍这家芯片公司。
“戴思通是一家芯片公司啊。”宁稚继续往下看,“就是做RIsc-V芯片的。”
她从包里掏出笔记本电脑打开,在底稿里进行备注。
十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,眼神专注地看着电脑屏幕,宁稚忽然回过神来。
“代伟找人代持投资了戴思通,并且拥有有一定决策权,所以他代表戴思通给母校捐赠试验楼,而试验料所研的RIsc-V芯片,正是戴思通的主营业务。”
一切都说通了。
宁稚兴奋地看着林恒:“你说有没有可能是这样?”
林恒思索着点点头:“是有这个可能,但是证据呢?”
证据?
宁稚深吸一气,看回电脑:“是啊,证据呢?”
她在思考中抵达承德,在方兰住处楼下接到方兰后,一起到法院。
林恒帮她把箱子拿下来:“我在车里等你,你结束了,给我打电话,我把车开过来。”
“好。”宁稚接过箱子,跟他挥了挥手,“那我们先进去了。”
方兰也对林恒说“谢谢”。
俩人顶着秋风,踏上法院高高的台阶。
宁稚对方兰说:“今天就是走个过场,不管陈毅愿不愿意离,不管抚养权判不判,晚上都要把孩子接走。”
方兰眼神坚定地点点头:“好!只要能接到孩子,只要能给孩子治病,什么事情我都愿意做!”
宁稚和方兰走进民三庭,刚入座,陈毅就进来了,冷冷看她们一眼,走到被告席入座。
法庭书记员入席,宣读法庭纪律后,法官入席,敲响法槌后,开始进入法庭调查。
作为原告代理人的宁稚陈述起诉状中诉讼请求。
“被告为同性恋者,对原告实行了骗婚,原告怀孕后,被告便拒绝与原告同房,甚至在原告生下二人婚生子还未满一个月,就将原告赶出家门,原告不从,被告便在家中打砸,原告无奈只得带着孩子搬离二人婚房,原告独自抚养二人婚生子,被告不闻不问,直至婚生子患上白血病入院后,被告趁原告办理孩子住院手续,将孩子带离,至今三个月。原告请求法庭准许二人离婚,并由原告获得二人婚生子之抚养权。”
陈毅没有律师,也没有答辩状,将话筒往身前一拉,温声细语地说道:“审判长,我不离婚。我跟原告是有感情的,把孩子带走,也是希望原告能回到我们身边。我不离婚。”
方兰激动地看着陈毅,忍着没骂他。
宁稚面上无波,她早就猜到陈毅可能会改变主意。
她按住方兰的手,安抚方兰。
一方要离,一方不离,继续进入举证质证环节。
陈毅说自己跟方兰有感情,那么宁稚就要驳斥他这点。
宁稚拿起手边一叠照片,言道:“审判长,请看证据目录一。这是被告与其同性恋人翁某的亲密照及生活合照。照片上可以清楚看出,被告是一位同性恋人。他在与原告婚前婚后,都与翁某保持着亲密关系,并因此冷落原告,拒绝与原告过正常的夫妻生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