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嗷呼~”念兹松了口气,直接就地一躺,吐着舌头假装自己是只没长爪的咸鱼。
累死了,他要变成一只废耶了。
“别……”卡哈刚想提醒他,却发现后方一个身影靠近过来,立马闭上嘴扭头溜走。
“怎么了?”念兹还有点摸不着头脑,回过头一看,原来是狼王来找他了。
念兹一直觉得在狼群所有狼中,朝夕的长相最标准好看的。
从耳朵、眼睛到鼻尖简直是黄金比例,尖尖的耳朵竖起来大小刚好,椭圆的眼睛既可霸气,又可以可爱温柔。
最奇妙的是嘴巴,长的刚刚好。再长一点就容易尖嘴猴腮,看着不像好狼;再短一点又有点太可爱了,不协调。
朝夕现在这样就非常刚好,标准且帅气,是只俊俏的好狼。
被念兹赋予高度评价的狼王用脑袋拱了拱他,“起来了,去安全的地方再休息。”
小狗赖在地上哼哼唧唧:“怎么还要挪地方呀,我爪子都走酸了。”
狼王歪了下脑袋:“那我背你?”
“嗷呜!”这些念兹就来劲了,蹭得跳起来,爬上白狼为他低下的背,尾巴恨不得摇成螺旋桨:“谢谢大王。”
朝夕背着他往旁边走,小狗身上的披风垂下来,给它也罩在了里面。
两只脑袋贴在一起,更小的那只问:“怎么样,耶耶的肚子是不是暖暖哒?”
“是。”狼王配合他:“你是发热小狗。”
“嘿嘿~”小狗得意洋洋地晃脑袋,软软的耳朵在狼脸上蹭来蹭去,惹得狼心痒痒的。
好想找个机会咬一口,朝夕想。
不然老惦记着。
狼群停下的地方左右各有两座小山包,朝夕左右嗅嗅,选择了右边那侧,在众目睽睽之下背着念兹爬了上去。
给小狗都整不好意思了。
念兹本来只是想撒个娇的,看它走到山脚边,就打算下来自己走了。
但朝夕阻止了他:“别动,我带你上去就好。”
“哼哼……也行叭。”群狼瞩目之下,念兹只好把脑袋埋进狼背的毛毛里装鸵鸟。
哎呀,还怪让耶害羞的呢。
众狼:麻木,且习以为常。
害羞啥呢,老大惯你也不是一回两回了。
狼群中,只有岚风眼神复杂地看着一狼犬交叠的身影。
它在心里比较:白狼比那只小犬高一截,后者趴在狼背上爪子都可以荡秋千;白狼还比他大很多,不论是体长还是身高,根本都不是一个型号的,小狗站在狼王旁边真就像幼崽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