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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归期(第3页)

意思是:部落大人,郎君。

朱寅是汉人,却被努尔哈赤送上一顶「我喜欢贝勒」的帽子,当然不仅仅是感谢。

还有更深层次的考量。

如今的努尔哈赤,当然没有那麽大野心,也不知道自己将来能干出那麽大事业。

他此时的想法,就是抱紧明朝大腿,成为建州霸主。

更大的梦,他现在还不敢想。

送朱寅「我喜欢贝勒」的称号,虽然只是一个名义,却有三个作用:

一是告诉不服他的女真人,他有吉祥贵人的帮助。

二是让朱寅以后继续帮助自己,哪怕回到中原,也能带给自己吉祥。

三是朱寅长大之后,对自己可能有更大的作用。

一个贝勒称呼,能让朱寅更关心女真人的命运。

所以努尔哈赤不顾众人惊讶的眼神,继续用女真语说道:

「我喜欢贝勒,和本贝勒一样,也是你们的额真!你们要像敬重我一样,敬重小老虎!」

他送朱寅贝勒名号,用的不是朱寅这个汉名,而是小老虎这个女真名字。

朱寅心知肚明。

明军对建州的情报很糟糕,就算传到李成梁耳朵里,李成梁也以为『我喜欢贝勒』是小老虎,而不是朱寅。

所以,他也没有拒绝的意思。

一个贝勒称号,能让他离开之后,也能给女真人留下强烈印象。

这,就是影响力!

关键时刻,可能会很重要。

宁采薇听到「我喜欢贝勒」这个称呼,差点忍不住喷了。

你们是认真的吗?

……

日子一天天过去。

朱寅除了练习骑射,打猎捕鱼,就是顶着「我喜欢贝勒」的头衔,和形形色色的女真人交流。

有将领丶披甲丶奴隶丶平民丶参客丶行商等等。

大家只知道小小的「我喜欢贝勒」,是女真人的吉祥贵人,热情友好,平易近人。

至于他有什麽目的,做梦也想不到。

宁采薇除了和一群小姑娘练习骑射,就是囤货。

她用黄金,低价收购了人参丶貂皮丶鹿茸,准备带回中原贩卖。

只要设法带回去,一转手就是好多倍的暴利。

这是第一桶金,一定要抓住机会。

宁清尘和黑虎,还是负责喝奶。

三月,阿拉城终于竣工。

众人都搬进了气派的贝勒官寨。

四月,传来一个消息:叶赫部联合科尔沁蒙古,打败哈达和明军,称雄海西女真。

努尔哈赤写信给李成梁,表示愿意为大明效力,协助攻打叶赫。

五月,朱寅跟着努尔哈赤率兵攻打哲陈部,攻下巴尔达城,杀城主安泰古。

至此,半个哲陈部被努尔哈赤吞并。

六月初,在女真部落待了好几个月的朱寅等人,终于要离开了。

努尔哈赤等人很是不舍。

但还是第一时间「烧琵琶」,占卜朱寅的归期吉日。

所谓烧琵琶,就是烧马的琵琶骨,根据琵琶骨的龟裂纹路,占卜归期吉日。

女真人坚持认为,烧琵琶比汉人烧乌龟壳更加灵验。

萨满太太烧完了马骨,对朱寅说道:

「小老虎啊,你的归期吉日,就在明天!」

PS:有的人对我一点信任都没有。我为何要安排东果生病,不安排代善生病?为何安排救东果而不是救代善?作者肯定是有考虑的,有大纲在,岂能瞎写?所以那些对此非议的读者,现在知道苦心了吗?相信作者,她又不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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