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末的晚上,一群人围坐在操场上,吉他声飘荡在校园的上空。
哈里斯用着五音不全的声音唱起了一民谣《Fivehundredmi1es》(五百英里)。
他周围的几个留学生也跟着哼唱,一股思乡之情弥漫心间。
眼前仿佛出现了家乡的道路,广阔的农田,一列长长的列车驶过,带着他们来到繁华的大都市。
一切都很新鲜,也有打着耳钉,纹着纹身,留着长长的蓬乱型的怒吼青年让他们不知所措。
迷幻的生活没过多久,他们坐上飞机飞了很久来到一个更为陌生的落后国度。
离家又何止一个五百英里,是十几个,总共近七千英里的行程。
“IfyoumissthetrainImon。
youi11knoap>
younethearthehist1eb1oahundredmi1es。
ahundredmi1es,ahundredmi1es……”
曲调简单,悠扬,优美,动人心弦,触人心扉。多听几遍,就有对音乐旋律极为敏感的学生一起唱了起来。
深秋的夜晚,如倒悬的深海般的平静天幕上,星星格外清晰。
冷风透衣。
哈里斯穿了一件薄夹克外套竟然觉得有些热,他看到唱这歌的人越来越多,一种被认同的共鸣感觉涌上心头。
连续唱了几遍,哈里斯把外套一脱,露出里面的白色运动服,他抱着吉他站起来,留学生中抱吉他的立马跟着站立。
“我们换欢快的音乐!John,唱你最喜欢的《ei11rockyou》。”
这queen乐队去年布的单曲,引爆了全美的音乐市场,喜爱者和翻唱者无数。
但这些是离华国都是很遥远的事情。
哈里斯他们给这所校园带来了不一样的文化,带给了学生们另类的震撼。
“……
singingei11,ei11rockyou
ei11,ei11rockyou
……”
这歌要想唱的高昂有力,嗓音必须浑厚嘹亮,气息充足。
哈里斯知道自己五音不全,不要说飙高音了,他的声音稍高就会破音。
众所周知,一破音老尴尬了。
这也是他自认为的一个无法改变的缺点,用来把妹太拉胯了。所以他都会扬长避短,把表现机会让给其他人。
John是他们几个留学生中唯一一个高音选手,唱起这经典歌曲来确实震撼,有一种振奋人心的力量。
周围学生张着嘴巴,看着几个留学生兴奋地又蹦又跳的模样,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。
这音乐确实不一样,有的学生跟着打起了拍子,不自觉地点着头摇晃着脑袋。
当然有英文的同学对这歌存在不一样的态度,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歌词太露骨了。
比如这句“erenetutterdevastation,henestepintothep1ace。”
翻译过来就是,当我们踏进这个世界时,我们要进行疯狂破坏。
听一听,这是什么虎狼之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