熊倜看见了,看见了夏芸。
流苏短裙,精巧马靴。
似补丁般的布块落在她衣衫上,颜色异常娇艳繁复,着在夏芸身上,却丝毫不感艳俗,相反却很是清秀可人。
清秀可人是夏芸,倾国倾城亦是夏芸。
灵动的杏眼,柔弱无助;英挺的鼻梁,不屈倔强;殷红的唇,娇羞如烟。
熊倜的脑海里立刻闪过了岚的模样。
岚若没有疤,应该很漂亮,可是熊倜想象不出来,因为他觉得有疤
的岚也很漂亮。
直到今夜,“漂亮”这一个词有了新的定义。
若把岚比作晚风中洁白的风铃花,眼前是夏芸就是纯白的牡丹。
前者虽清新却比不过后者的娇艳。
心有悸动,所以熊倜出手了!
未等逍遥子做决断,他便出手了。
一剑刺向太阳。
一剑,便是敌人的胸膛。
夏芸望着倒下的蓑衣人,心中不由暗喜,看来我赌对了,这个男人好厉害!不过若是我出手,也不会差太多吧!
熊倜走到夏芸身前,伸出了左手。
熊倜的手不好看,不像逍遥子的手,白皙干净,手指匀称而修长,他的手是布满茧子的手,是奴隶的手。
夏芸愣了愣,面色微红地将白嫩柔荑放在熊倜的掌心。
粗糙,温暖,有力。
柔软,微凉,纤弱。
“我叫夏芸,谢谢你救了我,你叫什么名字?”夏芸缩回了手,负在背后,笑问道。
她在笑,熊倜却在发愣。
他刚杀了三个人,而眼前看似柔弱的女子,却在……笑?
他张了张嘴,道:“熊倜。”
“熊倜……嗯,我记住了!”夏芸微侧着脑袋,浅浅的梨涡,笑容很甜,“小熊,谢谢你救了我,我先走了!”
熊倜心中还有许多问题,未开口,夏芸已经转身离开了。
“小熊,走了!”逍遥子面色冷冷,驱车至熊倜身旁,说道。
夏芸是个有趣的姑娘。
夏芸也是一个神秘的姑娘。
对于一个男人来说,如果他一旦开始觉得某个姑娘有
趣的话,往往就是喜欢她的时候。
而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,往往是因为这个女人的神秘感。
所以夏芸先是一个神秘的姑娘,然后熊倜认为她是一个有趣的姑娘。
不过夏芸再有趣,也是无法再见的。
熊倜对着夏芸的背影默默地说了一句“再见”,往往说再见的时候是再也不见的意思。
逍遥子淡淡地说:“别以为救了人家一命人家就会以身相许。”
熊倜有点烦师傅,他没说话,闷头钻进马车。
车外乌云密布,大雨即将。
他不禁想到那花布衣裳的姑娘,不知她有没有带伞,早知应该扒套蓑衣下来。
逍遥子轻轻笑了一下,以他的江湖阅历,又如何看不出围攻夏芸的三个人,在蓑衣之下是金丝蟒服的劲装夜行衣,这可是锦衣卫的高手。
小姑娘不简单。
其实,一个敢孤身行走江湖的女子,又有哪个是简单的呢?
更何况还是个漂亮的女人。
更何况还是个功夫在身的漂亮女子。
夏芸走了,熊倜和逍遥子也走了。
路上的三具尸体中却有一副活了过来,他捂着胸口,向一旁林间走去。
霍思运气不错,心脏和普通人不同,长在右侧,因而逃过一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