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昊伸出了两根手指。
“两年?”
“错,2o年!”
一听二十年,秦岚顿时没了兴趣了,2o年她都老了!
这时候河豚已经将伤口给包扎好了。
“你先休息一下,这两天最少减少活动,等伤口愈合之后就好了。”
“你这属于贯穿伤,没有伤到骨头,只要注意不让它炎基本上要不了几天就可以恢复。”
这时候大熊从地上坐了起来。
说句实话,大熊一开始是看不起秦昊的,贪生怕死,没有经验,就这样的人,他是怎么进了自己的小队,大熊感觉到怀疑。
说不定就是靠后门走进来的,他对这样的人是非常反感的。
不过经过昨天下午的分析,他对秦昊印象变好了一些,然后让他定位成一种善于动脑的文职一类。
但是现在不同了,可以说他这条命就是秦昊救我。
“专家,这次真要谢谢你了,我欠你一个人情,以后这条命就是你的了。”
秦昊笑了笑说道:
“举手之劳而已,你要感谢的应该是你自己的运气,如果刚才我碰到了大动脉,现在你可能,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了。”
“队长,信号不出去,对方可能有强大的幸好干扰器。”
“就连卫星电话现在都不能用了。”
其实这一点秦岚早就考虑到了,也只是让猫眼试试看而已。
“既然对方采取这种唯独的方式,想把他们这群人给困死在这里,那怎么可能给机会让他们去搬救兵?”
那这不是脱裤子放屁,多此一举吗?
“好了,这件事情明天再说,大家都没有休息。”
另一边,山谷外面。
此时正有2o多个人驻扎在这里,他麻将只一个出口,死死的围住,目的就和秦岚他们猜测的一样。
要将他们困死,或者是等到他们弹尽粮绝之时,一定会突围。
那么他们只要守住出口,守株待兔就行了,山谷处有一片开阔地,一旦有人冲出来,将会变成活靶子。
相反的,他们也不敢攻进去,毕竟他们的人数只是对方的一辈,而且对方可都是精英,真要硬拼,谁输谁赢还真不好说。
而此时这里有一个火堆,火堆旁坐着两个人,一个是满脸大胡子,左边腮帮子上还有一个刀疤。
另一个是比较偏瘦,矮小的中年男子,如果秦昊在这里,一定会认得出来,他就是黑狗。
说起这个黑狗,很多人可能已经忘记了,那就是秦昊第一次去鬼市,遇到的那个盗墓贼。
宋楚雄认识的那个,结果被林木雪追的到处跑,后将一麻袋古董丢在地上,最后便宜的秦昊。
而这次盗墓,主要就是以这个黑狗为的,至于这个大胡子这是黑狗找过来的帮手。
大胡子的名字没人知道,但是他有一个外号叫刀疤。
“刀疤,干脆我们明天一早进去,将他们灭了算了。”
“只要灭了他们,我们将这些东西拿出去卖,到时候我们平分,一辈子都可以吃喝不愁了。”
刀疤摇了摇头。
“不行,他们是国安局的精英。”
“如果说近身战斗,我们还真不一定是他们对手。”
“尤其是那个秦岚,我听说他非常能打,这几天我们一直在撒网,终于将他们骗到了这个山谷中。”
“而且据我推断,他们的粮食最多可以坚持到两三天,就算省吃俭用,顶死了五天。”
“到那时候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突围,那时候他们将会成为我们的活靶子,甚至都不会有一人伤亡。”
听了刀疤的话,黑狗觉得也是有道理的,不过他还是担心夜长梦多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