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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七章 不让我去偏要去(第2页)

  站在不远处对过了照片,确认无误后,傻彪便迈步朝孙九霄走去。

  还未走到近前,就见孙九霄转过身来,手腕一抖,一道冷光闪过,傻彪的脖子火辣辣疼了起来。

  伸手一摸,油腻中带着些鲜血,这铁钎子上肯定还有辣椒,不然怎么会火辣辣。

  “哪条道上的?”孙九霄头也不转。

  “九爷!”那小厮抢先说到:“九爷,我们是雷五爷派来保护您的,现在野狗带人封了街,您快跟我们走。”

  这小厮确是有些小聪明,早早的将自己摆在“朋友”的位置上,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,你孙九霄再怎么能打,再怎么猖狂,我是来保护你的,总不会挨打吧。

  但这小厮想错了,如果孙九霄的思维能用常人的来解析,鬼佛也不会被冠以阴阳无常的标签。

  在孙九霄仔细打量他之后,猛然,一巴掌就将他掀翻在了地上

  随即,孙九霄指了指傻彪,“你说,哪条道上的。”

  “傻彪,五爷手下的,来请你回去给五爷治病。”傻彪没那么多心思,被质问之下慌了神,只好全盘托出。

  “就你们两个?”孙九霄丢掉了手中的东西,扯下一张纸巾,慢条斯理的擦着嘴角的油渍。

  傻彪还以为孙九霄是嫌排场不够大,赶忙说道:“不是,外面还有五六十号,都在挡着野狗那票人。”

  孙九霄确是听到了远远地厮杀叫喊声,并不怀疑,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,“行了,你走吧。今天你家孙九爷心情不好,不给人看病。”

  如果说要在今天寻找一件好事,那就是以后可以在每个月的三十号领到来自中医协会的津补贴,但这是正式加入中医协会应得的,只能算苦中作乐。

  除此之外,再没有半件可以称道的事情了。

  或许沈佳欣和阿木搬过来同住也是一件好事,但目前为止,孙九霄除了吃掉十几串大腰子之外,也没有现好在哪里。

  寻常时候孙九霄就不乐意给人看病,更别说噩耗连连的今天了。

  傻彪被孙九霄搅得慌了神,如此大张旗鼓的出来请人,请回去也逃不了先斩后奏的罪名,要是请不回去那多憋屈啊,死也不会瞑目。

  当即,傻彪挥舞着手中砍刀就架在了孙九霄脖子上,“今天你去也得去,不去!老子带你的脑袋回去!”

  “这就是雷五爷的待客之道?”孙九霄不慌不忙,手腕一翻,好一个空手入白刃,那柄砍刀在空中翻了几下就稳稳落入他的手里。

  把玩一番,孙九霄猛地往地上一刺,刀刃没入两寸有余,不由赞叹,“刀不错,用来杀人足够了。”

  傻彪彻底的傻了,这才想起孙九霄可是轻松打败狂飙的人,而他在狂飙手下都走不过十招,回想一下自己向这样的人出手还能好好地活着,当真是烧了高香。

  正常人会闲着没事去踩蚂蚁玩吗?

  不会,因为踩死一只蚂蚁除了能满足变态的恶味之外,毫无所获,就如那夜张琛在孙九霄眼中不如一只烤乳猪,这傻彪在孙九霄看来,还不如吃一串大腰子来的实在。

  咬牙切齿间,傻彪扑通一声就给孙九霄跪下了,“孙九爷,无论如何你得跟我回去!不然,我就死在你面前!”

  说着,傻彪就要去抽被刺入地面的砍刀。

  猛地一提,纹丝未动,傻彪面色一凛,双手握紧了刀柄使出吃奶得劲儿,抽出砍刀的同时身体向后一歪,险些摔倒。

  紧接着,傻彪将刀刃横在脖子上,摆出一副壮士断颈的样子。

  壮士断腕已然可贵,壮士断颈,当真称得上是忠臣孝子。

  大善人、大恶人、大文豪、忠臣孝子与命数极贵的人,天弃而孙九霄不弃,是他一定要救的五种人。

  不过,孙九霄并没有急着答应,反倒是饶有兴致的望着街口的火并场面,阵营正不断拉扯朝着这边推移,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杀到面前。

  “外面是野狗?”孙九霄问道。

  “是!”

  “那还真是有意思。”孙九霄嘴上说着,心中有些想法:“按理说张琛是不愿轻易杀我的,不留我的命,他的华夏名医堂怎么崛起?就算他忍不住,张若水也不会让他犯这种低级错误。如此看来,野狗倒是有其他目的,该是不想让我和雷老五碰面。既然如此,我还真要去看看这雷老五是何方神圣!”

  打定主意,孙九霄一把抄起桌上剩下的肉串,大手一挥,“欣欣,阿木,跟我走一趟吧,去长长见识。”

  此言一出,傻彪与那小厮眉开眼笑起来,赶忙在前带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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