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善等人在集市逛了一天,差不多在傍晚的时候,他们突然现了一个格外迷惑的消息,那就是集市里这些人一直在津津乐道的血手镯,其实并非朱阳手里那只,而是朱泰手里那只。
这个现让众人震惊不已,直到他们再深入调查,才现原来早在朱阳去参加朱泰的婚礼之前,朱泰就已经将血手镯作为聘礼,送给了血鸦教教主的千金,血鸦教是武林中出了名的魔教,他们的教主阎嗜血最爱收集跟血有关的物品,曾经高价向朱泰、朱阳两兄弟购买血手镯未遂,想不到最后竟然出动了女儿才将朱泰的血手镯弄到手。
但他只有一个女儿,倘若他真的为了血手镯不择手段的话,那么此次朱阳被邀请去参加婚礼,会不会只是调虎离山之计呢?
刑善等人觉得他们已经离真相越来越近了。
当天晚上,众人再次返回顺天府,一起梳理自己手上查到的证据,而胡不喜那边,也在当铺的客人之中,现一个武林人士十分可疑。
对方名叫乌永炎,乃是赫赫有名的血鸦教大护法,在朱阳将血手镯暂存进鼎盛当铺没多久,他就曾经以购买珍宝的名义进了鼎盛当铺,并像詹大宝一样,花了十万两银子在里面买下了一块玉佩。
虽然十万两银子对血鸦教的人而言,不算一笔小钱,但由于他们盗窃血手镯的动机太明显,所以刑善等人还是对乌永炎充满了怀疑。
“魔教虽然有钱,但随随便便拿十万两银子出来,还是不太可能的。”
作为半个江湖人士,卜一凡对此很有言权,“即便是我们药王谷,上万两银子的数目,也必须由谷主亲自答应,所以我有理由相信,乌永炎应该是受了阎嗜血的指示,以购买玉佩的名义在鼎盛当铺里偷窃血手镯。”
“我看也是。”
胡不喜迅开口,赞成了卜一凡的意见,“以往我在金戈楼的时候,基本上可以知道这些江湖门派购买兵器时能出得起多少银子,以血鸦教过往的水平,十万两银子对他们而言绝对是一笔很大的数目。”
“是吗?”
听见他们的话语,詹大宝一脸的疑惑,原来十万两银子这么值钱吗?
他怎么挥挥手就花出去了呢?
看见这个阔少爷不把银子当回事的模样,刑善没好气地开口,“即便我不在江湖,也知道对普通老百姓而言,十两银子就可能是他们一整年的收入,而江湖门派平时的开销那么大,十万两银子确实不可能随随便便地花出去。”
听见连刑善这个三少爷都这么说,詹大宝才后知后觉地点了点头,“原来如此。”
“看来这次,我们恐怕得去血鸦教一趟,才能查明整件事情的真相了。”
刑善开口道。
众人纷纷点头,胡不喜则认真道“但不管怎么样都好,我们应该留一个人继续在京城查其他线索,以免在血鸦教那里白忙一场,回来连京城的线索都断了。”
“没错。”
刑善赞成道“那就由你留下来吧,毕竟魔教那种地方,你一个姑娘家去不太好。”
“可是……”
胡不喜犹豫地看了卜一凡一眼,反对道“一凡他不会武功,去了不是比我更加危险?”
“那可不一定。”
刑善直言道“之前我教了一凡刀法,他也很用心地在府里练习,如今已经不是谁都打不过的一凡了,此次去血鸦教查案,以他的医术应该能帮到我和大宝,所以还是你留下来吧。”
“是啊。”
卜一凡附和道“阿喜,魔教那些人丧心病狂,什么事都做得出来,你一个姑娘家去跟他们打交道的确不太方便,还是让我陪刑捕头他们去吧。”
詹大宝也十分赞成,“就是,有些事情注定是女人做不了的,你就别逞能了。”
听见他们三个都不愿让自己过去,胡不喜无奈之余,却不得不点头答应,“那好吧,难得你们异口同声,看来我想反对也没用了。”
刑善笑了起来,心满意足地开口,“那你就留在京城吧,毕竟在找线索方面,你比他们两个都要靠谱,留你一个人下来我也比较放心。”
听见他到了这个时候才来夸自己,胡不喜无奈地摇了摇头,“血鸦教不受朝廷管制,你们去的时候要小心一点,他们最喜欢杀人放血,将敌人的鲜血储存在教内,制成各种各样大补的食物,倘若你们见势不对,记得要尽快离开,千万别和他们硬碰硬。”
听到这个,刑善微微点头,詹大宝和卜一凡则变了脸色。
原来血鸦教这么可怕的吗?
他们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?
由于此次前往血鸦教,路途颇为遥远,所以刑善再次给众人放了两天假期,让大家准备路上所需的东西,以及和家人告别。
这次他们面对的敌人是魔教,那就意味着不会比祖家和兵部更好说话,所以此次旅程生死未卜,众人的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忐忑的。
刑善经历过那么多次意外,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了,但詹大宝和卜一凡不同,虽然他们也曾与刑善共历生死,但没有思考的经历和提前准备的经历,是完全不同的。
两天的时间,足以让他们意识到这次的旅途有多么危险,所以这二人的心情都有些沉重。
刑善也懒得安慰他们,去不去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情,如果他们反悔,他随时可以让他们留下。
但如果他们选择勇敢,他会更加欣慰自己拥有志同道合的伙伴。
万幸的是,这二人的确没想过要临阵退缩,他们两人一个在京城疯玩了两天两夜,生怕去了之后就无法再醉生梦死了,另一个则躲在刑家苦练武功,争取在这次去血鸦教的路上,尽量不拖刑善和詹大宝的后腿。
看见他们如此努力,刑善满意之余,不忘再次跟自己的家人道别,虽说他出远门执行任务已经变成了常态,可柳清欢到现在为止,依然无法学会习惯。
是啊,天底下有哪个母亲会习惯自己的儿子去冒险呢?
连石玉这个名门望族都无法做到的事情,她一个小妇人就更加无法做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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