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塔喇氏原是北方一个古老的家族,和皇室联姻不过是为了稳固家族在朝中的地位。
要是他们知道局势会如此,怕是也不想将自家女娃娃送进那个囚笼。
赫胥随口问及女人姓名时,不料她竟然愣怔了。
近十年都无人提及的闺名,怕是连她的家人都快忘记了。
只是宫里那个妃嫔已经死在了枯井里,现在活着的,不过是个无依无靠的妇人。
女人看了眼屋顶上晒太阳的少年,又觉得自己想的不对。
她也不算是无依无靠。
想起年少时在广州曾用过的名字,她仰头笑着回道,“今后就叫我唐惋好了,反正故土是回不去了,不知道这乱世什么时候到头,以后咱俩搭伙,我赚钱养你!”
少年瞥了眼躺在草堆上晒太阳的女人,嫌弃道,“你包里那些金银饰,怕是拿出去都换不到一口吃食,乱世当道,什么都没有米粮来得贵重。”
唐惋砸吧着嘴也不反驳,只为难道,“我手里就只有这些了,等外面战事过去,怕是我那些私宅也都毁了,咱们到时候只能靠我这些饰典当了过活。”
赫胥也不去搭理她理想的未来,这世道要想安稳下来还久着呢,乱世可不是以日月来衡量的。
和凡人一起生活,最大的便利就是有的吃。
赫胥不善厨艺,或者说他根本就只会吃不会做,也幸得唐惋会点手艺,总不至于让自己给饿死。
野菜山果吃得多了,赫胥怀念起以前隔三差五的肉食,终于有了时光荏苒的感觉。
唐惋其实吃得也不舒坦,毕竟她一人吃两人补,没个肉食也是亏空得慌。
可总不能让一个孕妇出去狩猎捕食吧。
于是赫胥很不情愿地每日出去转悠半晌,回来时手里不是拎着鱼就是抓着只还没断气的小动物。
唐惋从最开始的抗拒宰杀到后来的手起刀落,也就挣扎了两日。
毕竟好吃的就摆在眼前,她不做,受饿的也不是那个玉洁冰清的少年。
从前的唐惋是怎样的,赫胥不知,但从两人相处的那些日子,他能看出这个姑娘确实不适合那个吃人的皇宫。
索性他将人给带了出来,且过上了相对自在又安逸的八年。
八年后刚入冬,赫胥拎着两只野兔回来时告知唐惋,上面那位驾崩了。
驾崩,无非是皇帝没了。
唐惋回身看了眼堂屋里练字的儿子,冷笑着接过野兔,没多说什么。
只是入夜后,她带着儿子在山里烧了些东西,并让孩子磕了几个头。
凡间的道别很注重仪式感,不像他们,离开不过是转个身的事,见与不见也不是那么的重要。
唯一相通的,可能就属思念了。
唐惋有没有思念过孩子的父亲,赫胥不知道,但他自己倒是经常会想起那只狐狸。
不为别的,唐惋的手艺是真比不上他。
也可能是他吃了太多年白术烤的肉,已经吃习惯了,即便吃了唐惋八年的饭菜,也不敌白术丝毫。
唐惋的儿子小名阿宝,大名是赫胥取的梦随二字,取自他曾听来的一句诗。
“不知魂已断,空有梦相随”。
唐惋当初嘲笑过他,说自己从来没有思念过那个男人,却只得了赫胥一记冷眼。
思念与否无需用说的,当然,说出口的也未必是真的。
唐梦随小时候称呼赫胥为哥哥,等他长到和那少年一样高的时候才惊觉,他这个哥哥的容貌十几年都未曾变过。
而这一点,唐惋早在他们刚进山的那年就已经看透了。
所以当唐梦随悄悄和她提及自己的现时,唐惋只说了句,“要有敬畏之心。”
何为敬畏之心,唐梦随彼时尚不明了,但他知道,那个不会老的少年是他们家的秘密,即便日后下了山生活,他们依旧守口如瓶。
唐惋的生命原本应该在二十四岁那年就结束的,而唐梦随更是不该出生的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