珂斐尔稍微松了半口气,朝前走了一步,老大就慌忙后退。
她忍不住露出个无奈的笑意,声音沙哑:“谢了,姐妹。”
说罢,就与她错身而过。
老大在原地咕哝道:“还姐妹,知道我名字叫什么吗,就姐妹……”
说罢,又肉痛地念叨道:“可惜了,行走的一百金币啊,嘶——叫你闲着没事当起好人来了……”
屋子里又传来奶奶的叱声:“滚出去,爱睡哪睡哪!”
老大挠了挠头。
作为一个半开放的城池,兰多斯城的东南侧并没有城墙。
临近黎明的时候,乘着守卫松懈,珂斐尔七绕八绕,从东侧贫民窟的街道溜了出去。
此时天上的启明星正是最亮的时候,高高悬挂在东方的夜空上。
珂斐尔仰起头,向着启明星的方向一步步走去,将兰多斯城甩在了身后。
她早已知道——只杀死那些卒子,是没有用的。
作者有话要说:
抽奖抽了每人20币,好像每人只发了19,嘶——
晋江不会连抽奖都要抽成吧
第114章龙坠之城06
大陆上的六个人类国家相互嵌在一起,绕着中央的格兰德呈环形分布。
兰多斯城所在的布鲁贝尔王国与西部草原接壤最多,东临格兰德的边界,经济繁荣、国防强盛,在六国之间是当之无愧的强国。
离开兰多斯城后,珂斐尔一路向东,穿过了许多村庄与城市,在第三年冬天开始之前,来到了布鲁贝尔的东面国境线。
再往东去,就是人类的禁区,传说中的格兰德,方圆数千里杳无人烟。
此时的珂斐尔已经不是那个杀四个人都会受伤的鲁莽少年了,她进过丛林,杀过猛兽;混进过宪兵队,掀翻了几个小城盘踞的帮派,也遭受过一些近卫队的追杀,一张画着她画像的通缉令已经流遍了全国。
那还是她刚出西部行事莽撞的时候,帮了一个救了她的商铺老板,谁知为此得罪了一个伯爵,对方派了三支佣兵小队要灭她的口。
当初她受了离家以来最重的伤,几番命悬一线,最后是咬牙行向虎山,潜入到对方的府邸,伺机刺死了追杀她的伯爵,才寻得一丝喘息之机,险死还生。
画像上的她穿着从家里带出来的薄布短袍,颈上戴着兽牙项链以护佑平安,头发才刚长到耳下,浑身稚气未脱,一看就是只初出茅庐的西部狼崽子。
眼下的珂斐尔早已不再穿那件西部风格浓厚的标志性短袍,头发也早就长过了肩膀,前不久刚被她一剑切断,切到肩膀的位置,撕了根布条束在后面。
她手里有点闲钱,在天气转凉的时候就穿上了御寒的鹿皮外袍,将那枚兽牙项链塞进了里衣,面貌一改从前,此刻倒是能安安心心地坐在贴着通缉令的酒馆里。
酒馆外正下着入冬后的第一场雪,细碎的雪花如沙砾似的,被北风裹挟着,从窗缝里卷进来,落在她右半边外袍上。
她一边啜饮着本地特产的烈酒,一边含笑听别人讲关于她的传闻。
别看小酒馆不起眼,这里总是汇聚着天南地北的冒险家和浪客,许多隐秘的消息就是从这里发酵,传遍六国大陆。
也是在这些酒馆里,无数酒后的窸窣低语,坊间流窜的传闻,以及那些大人物们肆无忌惮的大动静,都让她逐渐认识到一个事实:这个世界有许多秘密。如果能掌握那种秘密,人的力量就能抵达一种极致,未必不可当百万之师。
在兰多斯受伤的时候,珂斐尔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弱小。而在此后的无数次追杀与逃亡里,都更让她认清这个事实。
人们生活在这世上,无论有多少壮志雌心,都总要接受这个事实,那就是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。于是人们学会合作,学会分享,聚起群落,创造了自己的文明——但这不包括珂斐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