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春树长得稍高些,和他妹妹汪春兰有些像,都是白白净净的,笑起来俊朗可亲,深受姑娘们的青睐。
两个人都挑着一根扁担,担着两筐沉甸甸的土,褂子被汗水打湿紧紧地贴在身上,显露出结实的肌肉。
汪春兰赶紧跑过去,拉住小推车前面的绳子帮着汪大铁把车子拉上来。
“不用你忙,累着你。”汪大铁停下来边擦汗边阻止他闺女的继续帮忙。
“爹,先喝口水歇歇。”汪春兰递给她爹水罐子,又朝汪春水和汪春树喊道:“大哥,二哥,快来喝水。”
水里放着平时舍不得吃的白糖,微微甜,不凉不热痛痛快快地喝下去,对于劳累了一上午的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。
“啊,这水真甜!”汪春树放下水罐,满足又夸张般地长叹了一口气。
“春兰,赶紧回去吧,等一会儿更热了。我们也吃口饭再干。”汪大铁看闺女白皙的头上冒出来的汗珠子,舍不得她在这晒着这太阳。
“行,那我就回去了。爹,大哥,二哥,累了就歇会儿。”
“回吧。”
沿着大坝往回走,遇到了村里来的知青正在吃饭。其中浓眉大眼像电影明星的章之源最引人注目,汪春兰虽然喜欢看也不好意思多看,匆匆撇一眼就继续往前走了。
“咿?李知青今天看上去怎么那么好看了?”汪春兰突然顿了一下,有些吃惊地看着像是突然变了一个人的李梦瑶。
李梦瑶本来长得也不差,只是脸色腊黄,人也无精打彩,七分颜色减了五分。现在她的脸突然明亮起来,变得白生生的了,惹得汪春兰不由地多看了她几眼。
“唉,你看那是谁?”冯建国用手肘推了推旁边的埋着吃着杂粮饼子的钱富国。
“啊?”钱富国推了推眼镜四处张望,看到了脚步轻快像只百灵鸟的汪春兰。
“春兰同志,你来了。”钱富国赶紧跟汪春兰打了一声招呼。
汪春兰愣了一下,没想到会有知青主动跟她说话。她笑了笑,像是一株含苞待放的兰花一样,清新可人:“是啊,我来给我爹送水。”
不止钱富国,就连看钱富国笑话的冯建国的心也怦怦跳着,这姑娘可真好看。
“你可真勤快!”钱富国打完招呼头晕乎乎的,本来想夸汪春兰,结果这句话说在这里怎么听怎么像是在讽刺她偷懒不干活一样。说完才意识说了什么,觉得自己蠢到极点,话都不会说,懊恼地脸都红了。也幸好现在大家脸都被晒得黑红,不然他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。
“你们先忙着,我先回去了。”汪春兰看钱富国心焦的样子也知道他是无心的,并不恼,反而有些好笑,和知青们点了点头就走开了。
“哈哈。”冯建国笑得肚子疼。
钱富国羞恼地看了他一眼:“你想打一架?”
“哈哈。春兰,你可真勤快。这个真是拍马屁拍马腿上了。”冯建国捏着嗓子学钱富国说话,豪不留情地嘲笑道。
“行了,建国,适可而止吧,你少在背后议论人家姑娘。”章之源看着钱富国真要起身打冯建国,连忙阻止道。
李梦瑶听到章之源维护起汪春兰,想起前世汪春兰也是被他这样维护过很多次,心里像是打翻了一坛子醋,酸酸的。
幸好她醒来的正是时候,这时候的章之源还没有和汪春兰好上,她还有机会。以后世的眼光来看,汪春兰的好看也不过是因为她比大部分人要白的多,一白遮百丑而已。
李梦瑶摸了摸衣服里的吊坠,不由地笑了笑。
前世的李梦瑶虽然暗恋章之源,但因为自卑始终不敢表明心意。章之源和她同样来自江北市,家里条件优越,不像大多数知青来得不情不愿,他是主动下乡想要来锻炼自己。
她也在一开始因为和他来到同一个地方而惊喜地心跳如鼓,幻想着两个人会生像戏剧里的才子佳人般爱情,幻想着以后如果嫁给她,她会如何地对他好,给他生几个孩子。
但没到这个小乡村里有一个叫汪春兰的乡下姑娘竟然吸引到他,不过是比别人好看一点的黄毛丫头。这黄毛丫头也是命好,跟着章之源一起考上了大学,得到章家的人认可,最后还当上了官太太。
而她,在回城后因为没有工作,遭到父母哥哥妹妹的嫌弃,最后只好匆匆找人嫁了,生活过得一地鸡毛。还赶上了九十年代的下岗,一家人没了生活来源,饿了几天只能拉下脸来摆地摊,虽然比上不足,但这样的生活让她再来一次她是万万不想的。
幸好老天有眼,让她重生了,还让她现了从小戴着的吊坠里竟然有一个小小的空间,里面有一小潭水,喝了潭水皮肤变好了,身体也轻盈了好多。
这让她变得自信起来,也觉得自己比别人高人一等了,是受上天眷顾的人。
这一次,章之源是她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