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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1章 凌霄(第1页)

破晓时分,杜若主仆二人骑在马上,手冻得有些僵硬。

昨日鬼手陈把过脉确认齐元昊无大碍后,杜若便收拾了行李,趁着夜色离开了。

秋意渐浓,饶是穿得足够暖和,骑马时寒风凛冽,还是有些许风钻入脖颈,瑟瑟冷。

“小姐,咱们为何不叫个马车?这样您也能舒服些。”

五年前杜若重伤愈合后还是留下了后遗症,一到秋冬四肢冰凉,更不能受冻。

如今快马赶路,半夏有些担心她的身子会受不住。

杜若:“无妨。难得出来,咱们顺便巡视下北边的商行分支,再回去也不迟。”

“咱们现在在北方布了十二个点,西边和南边加起来,咱们现在全大梁都有五六十个分支了。再这么下去,小姐的身家,怕是要过老爷了。”

杜若轻笑:“钱财乃是身外物,再多又有何用!日后都留给阿衡娶媳妇吧。这些分支面上都是正经行当,底下的消息网,才是我真正想要的。日后待大事办完,我送几个铺子给你,风风光光把你嫁出去。”

半夏羞得惊叫:“小姐说什么呢!我才不嫁人。这辈子我就跟着小姐,您去哪我去哪。”

杜若眉眼一弯:“尽胡说!你怕是没去西北见过茯苓。这丫头如今和冬青快要好事将近了。”

半夏提起茯苓便高兴:“真没想到这小家伙如今都快要嫁人了。真替她高兴!那冬青是小姐亲自看过的,定然也是个靠得住的人。”

杜若轻叹一声:“是啊!这几年,可是辛苦他们了。”

当年齐元昊派人到广陵,不仅帮冬青洗清了冤屈还为他讨回了其叔叔名下的酒楼。

可是,冬青这小子倒好!酒楼甩给了掌柜,自己却执意留在了长安,与茯苓一起守铺子。

那小子,想必早已下定决心要同茯苓待在一起了。

二人如今守得云开见月明,真好!

杜若抬眸望向远处,万分感慨。

若世间终要有人来承担孤独、分离、失望、痛苦等种种不幸,那便全由她一人背负吧。

她在意的、爱护的人,都要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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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州城,兴源镖局。

“见过主子。”

一名身着墨色衣裳的男子,二十出头,肤色有些暗沉五官却非常清秀,眉间带着英气。

“凌霄,许久不见。”

杜若端坐正堂,朝他莞尔一笑。

这唤作凌霄的男子,实则却是个女儿身。

她乃兴源镖局前帮主的独养女,自小好动被凌父当成了男儿养,甚少有人知道其真身。

两年前杜若来通州布局之时,正逢凌霄的父亲不幸死于仇家之手,镖局大权差一点旁落。

正巧遇上了杜若,出手借了一万两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,帮她抢回了镖局的主控权。

杜若:“我说过了,咱俩之间不是主仆,你怎么还不肯改口?”

凌霄借走的一万两,早已连本带利还给了杜若,两人之间只有情分,并无尊卑。

“当年主子仅一面之缘,便借给我一万两,凌霄当日便誓,这辈子定当追随主子。誓言已立,岂能反悔。”

杜若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,只能让她坐下说话。

当日凌霄遭人设局,深陷困境。

一位凌父旧友拿出一张契约,声明其有镖局股份,硬要凌霄在三日内凑齐一万两买下镖局股份,若她做不到,则对方以同等数额买走其父身前留下的镖局股份。

可兴源镖局乃凌霄之父一手创立,凌霄从未听说父亲镖局有其他合伙人。

可白纸黑字,笔迹也像是凌父的,由不得凌霄不认。

她只能硬着头皮上。

十六七岁的孩子,三日内又能上哪里寻到这一万两呢?

她走投无路之时,蹲在人潮汹涌的通州街头,想到了一个最最下策的主意。

卖身葬父。

人来人往的街头,行人对她所立的牌子指指点点,她却如山一般,扛着一把大刀屹立在旁。

“啧啧,一万两,这哪是卖身葬父?这是打家劫舍啊!”

“小伙子,人家卖身葬父,好歹摆个爹啊,你爹呢?”

“什么棺材,要一万两银子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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